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雨水调蓄池三期工程(南京路调蓄池)深基坑监测项目(项目编号:YSDXCSQSJKJCHT-2026-0729)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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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雨水调蓄池三期工程(南京路调蓄池)深基坑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YSDXCSQSJKJC/HT-2026-0729)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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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雨水调蓄池三期工程(南京路调蓄池)深基坑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YSDXCSQSJKJC/HT-2026-07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雨水调蓄池三期工程(南京路调蓄池)深基坑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DXCSQSJKJC/HT-2026-0729 项目名称:雨水调蓄池三期工程(南京路调蓄池)深基坑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岩土工程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或工程测量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0日到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第二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方式:022-5879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津怡、王彬华 电 话:022-88391127-8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