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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项目详情


正文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项目
招募公告
本招募项目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项目(第一期),公告编码:UHCPSTGG20260729001,招募人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渠道推广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响应。
1.招募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概况: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项目
1.2招募内容:招募合作服务商,为随翼行权益产品提供互联网渠道拓展、线上推广运营、营销素材制作、营销活动投放、数据复盘运营、协助处置用户售后客诉、系统对接及数据回传等全流程服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运营及推广考核目标。
★1.2.1合作期限: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一年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响应文件递交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1.3申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2.1.4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服务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应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运营人员、售后服务人员)。须提供应急预案、人员配置表并提供申请人为相关人员缴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5近四年(框架合同以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已签订的同类型业绩(运营商权益、文旅出行类互联网推广运营)至少1份,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累计金额可提供合同的金额页、订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同金额的材料】。
2.1.6 具备系统接口开发、平台联调及运维能力,可自主完成与招募人平台数据对接、实时回传及7×24小时运维保障工作,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2服务承诺(申请人须针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并提供承诺函):
申请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专项承诺函,包含发展量、客诉率、自投流比例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2.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招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招募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招募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申请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申请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已经参与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渠道业务合作的,合作结束1年内不得参与权益内容合作。
(21)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4招募权益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招募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详见本公告对应评审办法章节,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3.2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才可参加后续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范围内的产品报价。
4.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择优评审法,项目评审总分满分115分,由基础评分100分、择优加分15分两部分构成。招募人对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合作服务商,详细评审打分规则、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8月5日17时00分(示例)(北京时间,下同)。
5.2招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5.3凡有意参与的合作伙伴,请于上述文件获取时间内,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招募文件,按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材料。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8日17时00分。
6.2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邮件递交方式。合作伙伴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含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招募人指定邮箱:luomy10@chinatelecom.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招募响应】+【公司全称】”。
6.3本项目需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网络元博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募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207号
联系人(业务):罗铭妍
联系电话:18011742454
联系邮箱:luomy10@chinatele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海洲路38号东升云鼎大厦
邮编:510000
招募人: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产品生态合作招募公告附件

附件一:2026年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运营服务项目招募邀请书.docx
2026-07-29 14:57:31

附件二:响应文件模版-随翼行权益产品互联网渠道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开招募项目.docx
2026-07-29 14: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