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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高新东一路(中日六道-河北二路)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曹妃甸工业区高新东一路(中日六道-河北二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工业区高新东一路(中日六道-河北二路)工程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曹妃甸工业区高新东一路(中日六道-河北二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唐曹审批投资文(2022)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290.26万元,建设规模:西北至东南向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北起中日六道,南至河北二路,道路全长856.50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电力工程等,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中日生态产业园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458.675384万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2)获得采购合同的中型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通过分包意向协议实现,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上述比例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2026年 8 月 5 日 17 时 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后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后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20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石森,
联系电话:0311-67901008、15690419193。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8757269、0315-8820328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技术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9.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9.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山路53号市政服务大厦 ;
联系人:张宝,
联系电话:0315-5078983,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项目负责人:石森,
联系电话:0311-67901008;
联系人:石森,
联系电话:0311-67901008,电子邮箱:hebeiruitu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