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县溧河铺镇初级中学校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新野县溧河铺镇初级中学校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6-64 | |||||||||||||||
| 2、项目名称:新野县溧河铺镇初级中学校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190,323.07元 | |||||||||||||||
| 最高限价:2190323.0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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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新野县溧河铺镇 5.4、工期:150日历天 5.5、质量: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企业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30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下载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inye.gov.cn/)从下面“交易平台登录”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http://ggzy.xinye.gov.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结束后可离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野县溧河铺镇初级中学校 | |||||||||||||||
| 地址:新野县溧河铺镇溧河街 | |||||||||||||||
联系人:赵渊 | |||||||||||||||
| 联系方式:1394936294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垣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珠江荣景2号楼301室 | |||||||||||||||
联系人:王新凯 | |||||||||||||||
| 联系方式:1327179000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 联系人:王新凯 | |||||||||||||||
| 联系方式:13271790007 | |||||||||||||||
附件
溧河铺镇磋商文件终.pdf 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