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8.7废铜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6年8月7日上午10: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存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兴安绿源公司院内精炼车间待拆解机器设备,本次拍卖标的仅限拆解后所得铜(实际重量以现场过磅称重为准),拆解产生其余材料不纳入本次拍卖范围,起拍价:46,000.00元/吨,保证金:100,000.00元。
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2、拍卖标的展样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3、拍卖标的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6日。
4、报名截止日期至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
5、竞买人应在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辽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05186101040006688),并于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据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检斤【检斤地点及设备由委托方指定,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提供拍卖标的交接单、检斤明细表、收款回执单】,最终实际交付数量以实际检斤为准。拍卖标的交接前,由委托方自行管理、负责现场安全。
7、拍卖方、委托方不负责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对标的物的外观不作担保,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拍品现状、数量、质量。
8、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仅抵扣拍卖佣金,不抵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另行缴至委托方。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权责以该合同约定为准。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买受人须清运全部拍卖标的物、清空场地;逾期未清运完毕视作违约,按成交价款每日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竞买保证金抵扣,差额由买受人补足。不可抗力情形下,双方另行协商清运事宜。全部资产交接完成后,买受人携带委托方开具的交接单、检斤明细表、收款回执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到拍卖公司办理退还剩余保证金(无息)相关手续。
9.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以现场实际检斤核算拍卖成交款(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和经委托方与买受人确认的实际检斤数量计算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检斤完成当日,将已检完斤的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东支行;账号:05141401040014193】,一日一结。当日已检完斤的拍卖成交款交清后方可交接资产,因买受人不能及时交纳拍卖成交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0.拍卖成交后,标的运输、拆解(使用氧割设备须征得委托方同意,且拆解过程不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装卸、清运杂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时标的运输、搬移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损坏委托方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如涉及污染物等物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专业人员清理,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确定好装卸、运输、拆解、清运杂质方案,提货时间,报委托方认可。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在标的收集、运输、存储、处理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及的拆装、运输、检斤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1.竞买人必须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需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收购等相关项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聘请具有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企业进行拆除,并经委托方同意,同时将相关资质报委托方备案一份。
1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604756752 0475-8256969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9日
公开拍卖:
存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兴安绿源公司院内精炼车间待拆解机器设备,本次拍卖标的仅限拆解后所得铜(实际重量以现场过磅称重为准),拆解产生其余材料不纳入本次拍卖范围,起拍价:46,000.00元/吨,保证金:100,000.00元。
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2、拍卖标的展样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3、拍卖标的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6日。
4、报名截止日期至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
5、竞买人应在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辽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05186101040006688),并于2026年8月6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据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检斤【检斤地点及设备由委托方指定,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提供拍卖标的交接单、检斤明细表、收款回执单】,最终实际交付数量以实际检斤为准。拍卖标的交接前,由委托方自行管理、负责现场安全。
7、拍卖方、委托方不负责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对标的物的外观不作担保,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拍品现状、数量、质量。
8、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仅抵扣拍卖佣金,不抵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另行缴至委托方。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权责以该合同约定为准。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买受人须清运全部拍卖标的物、清空场地;逾期未清运完毕视作违约,按成交价款每日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竞买保证金抵扣,差额由买受人补足。不可抗力情形下,双方另行协商清运事宜。全部资产交接完成后,买受人携带委托方开具的交接单、检斤明细表、收款回执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到拍卖公司办理退还剩余保证金(无息)相关手续。
9.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以现场实际检斤核算拍卖成交款(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和经委托方与买受人确认的实际检斤数量计算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检斤完成当日,将已检完斤的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东支行;账号:05141401040014193】,一日一结。当日已检完斤的拍卖成交款交清后方可交接资产,因买受人不能及时交纳拍卖成交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0.拍卖成交后,标的运输、拆解(使用氧割设备须征得委托方同意,且拆解过程不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装卸、清运杂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时标的运输、搬移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损坏委托方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如涉及污染物等物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专业人员清理,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确定好装卸、运输、拆解、清运杂质方案,提货时间,报委托方认可。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在标的收集、运输、存储、处理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及的拆装、运输、检斤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1.竞买人必须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需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收购等相关项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聘请具有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企业进行拆除,并经委托方同意,同时将相关资质报委托方备案一份。
1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与我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604756752 0475-8256969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