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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资产及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资产及广告资源价值
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资产及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GDZYJC-202601,采购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资产及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1.2.2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4服务期:该合同期限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在期满前累计评估服务费达到56万元,则以费用达标之日为合同终止日。总期限与服务费上限二者以先达成者为准。
1.2.5采购范围:主要为服务期内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类业务提供价值评估服务,评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固定资产租赁评估:房产、地下空间、土地、地铁站厅层小商铺及各类自助设备等;2.广告价值评估:站内平面广告、车内平面广告、移动电视广告;3.经营权价值评估等。服务内容需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涉及的具体项目以采购人(或授权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为准,采购人(或授权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服务项目进行增减或调整。(具体项目详见评估项目概况)
1.2.6项目估算:56万元;
1.2.7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采取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下限值为61%。评估项目实行按实结算,以评估值为计费基数,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1〕203号)计费,并按成交优惠率执行下浮,单个项目酬金计算公式=标准收费*(1-成交优惠率)。酬金包括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所产生的一切税金、管理费、利润、保险费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等。合作期内,合同支付总额不超过56万元。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3供应商须提供一项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广告价值评估、资产价值评估、土地价值评估及房地产价值评估业绩中的任意一类。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6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进行报名。
5.2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等。
5.3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于本公告11.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至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4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公告11.2款规定的提疑时间内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提疑。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供应商单位名称。
5.5 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获得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响应文件的提交
6.1请供应商登录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公告11.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响应文件应按采购平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7.竞采保证金
7.1本项目要求提交竞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竞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竞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银行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出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芙蓉南路支行
账 号:431614000018160027800
7.2提交竞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否则均视为报价无效。
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竞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4退还竞采保证金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资产及广告资源价值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7.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解密报价的,将视为未参与采购,竞采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
7.6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候选人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
7.7竞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及资格证明等文件;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通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资格的;
(5)法律法规或竞采采购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9.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认证,并进行在线报名、在线制作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竞争性采购项目操作指引”。
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及编制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并在专区下载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完成数字证书的绑定)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10.异议与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755057324
12.公告、报名、提疑、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时间
12.1公告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2.2供应商提疑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时00分。
12.3响应文件及竞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