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HJR2026-13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所供应货物同期市场调研价格均价的 98.00 %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内容包含米、面、油、调料、新鲜肉类、家禽、水产品、蔬菜、牛奶、豆制品等,具体以实际配送要求为准。配送方式为定时供货,成交人必须每日早上8点30分前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货物,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
(3)
(4)
(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有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 7 月 29 日至2026年 8 月 6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现场递交或生成PDF文档发送至990950755@qq.com邮箱,并在获取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联系人:王工,电话:15155705103,资格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办理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递交以上资料的潜在投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将无法领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990950755@qq.com)提交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990950755@qq.com)提交加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 48.00 万元/年的 服务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 1895572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
联系方式: 153918727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徐主任、武帅
电 话: 18955723811、15391872750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函生成PDF格式发送至990950755@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HJR2026-13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所供应货物同期市场调研价格均价的 98.00 %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内容包含米、面、油、调料、新鲜肉类、家禽、水产品、蔬菜、牛奶、豆制品等,具体以实际配送要求为准。配送方式为定时供货,成交人必须每日早上8点30分前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货物,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
(3)
(4)
(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有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 7 月 29 日至2026年 8 月 6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现场递交或生成PDF文档发送至990950755@qq.com邮箱,并在获取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联系人:王工,电话:15155705103,资格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办理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递交以上资料的潜在投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将无法领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990950755@qq.com)提交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 8 月 1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990950755@qq.com)提交加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 48.00 万元/年的 服务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 1895572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
联系方式: 153918727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徐主任、武帅
电 话: 18955723811、15391872750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函生成PDF格式发送至990950755@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