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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二期)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详情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二期)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人补遗
(二)
现将“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一期、二期)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的补遗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原评审标准
修改后评审标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
(2)
商务评审标准(B)
控制系统
12分
1、门电机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变频器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3、主板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4、滚动导靴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控制系统
9分
1、门电机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变频器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3、主板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导向系统
3分
滚动导靴原品牌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
(2)
商务评审标准(B)
制造商制造能力
6分
2、投标产品获得CQC中国节能认证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制造商制造能力
6分
2、投标产品(整机或部件)获得CQC中国节能认证或CECP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电梯整机国家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电梯整机低碳产品认证证书,具备上述任意一项有效证书均可得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5001112026061200201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