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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9,491,1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4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9,491,1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41%)项目编号:G32026SH1000290转让价格(万元):24600.11标的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标的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9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26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再尚 联系电话:13681119787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范星楠 联系电话:- 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9,491,1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41%)
产权转让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32026SH1000290
转让底价:24600.11 万元
披露开始
2026-07-29
披露中
2026-07-29
披露结束
2026-08-26
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受托机构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李再尚13681119787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范星楠13370727404
项目负责人董慧聪13911000768

转让方承诺标的基本信息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德雨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成立日期2005-11-15注册资本(万元)32,000.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大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3007822355084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职工人数(人)108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528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341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7.659
厦门瑞业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91
河南宏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85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77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2.553
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933
厦门双瑞船舶涂料有限公司1.933
中船资本控股(天津)有限公司1.634
其余N位股东7.366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133194.64000012735.69000011208.740000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300827.210000137856.280000162970.930000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评估报告显示:
(1)标的企业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担保、租赁、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共有专利等情形,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
(2)标的企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进行了利润分配工作,转让方于 2025 年 10 月获得分配,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标的企业章程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2.3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2.341%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且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本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同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掌握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完全认可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各项瑕疵和风险,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2)为确保本项目完成后,标的企业仍然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本方承诺已充分知晓并自行对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管理办法》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在必要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自行判断自身具备成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方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
(6)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对账单(存款证明及对账单日期须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若由多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多个银行账户存款证明,须在同一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7,0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