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改造更新服务等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设备改造更新服务等)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 设备改造更新服务等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水处理装置优化改进服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 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中宁道28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2.5 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10:00;踏勘集中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中宁道28号;
联系人:李玲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自有员工连续近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焊接人员特种作业证书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 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廉洁等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九、其它资料
(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28 日下午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月 3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核理化院河东院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核理化院项目部,收件人:张磊;电话:022-88957511/58231055(如快递邮寄,快递外包装注明应答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应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集采机构收到应答文件时间为准 。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见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须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采购方提前通知,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联系人: 李玲
电话: 13752120975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
电话:022-88957511/58231055
电子邮件:ipce_zhanglei@mails.cneic.com.cn
2026 年 07 月 28 日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 设备改造更新服务等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水处理装置优化改进服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 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中宁道28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2.5 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10:00;踏勘集中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中宁道28号;
联系人:李玲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自有员工连续近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焊接人员特种作业证书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 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廉洁等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九、其它资料
(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28 日下午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月 3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核理化院河东院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核理化院项目部,收件人:张磊;电话:022-88957511/58231055(如快递邮寄,快递外包装注明应答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应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集采机构收到应答文件时间为准 。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见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须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采购方提前通知,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联系人: 李玲
电话: 13752120975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
电话:022-88957511/58231055
电子邮件:ipce_zhanglei@mails.cneic.com.cn
2026 年 0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