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青洲大桥助航标志改造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data-v-6bdcaeeb=''>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青洲大桥助航标志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建设资金来源行政资金,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青洲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2座通航桥孔最佳通过点标志、2座通航桥孔左侧标志、2座通航桥孔右侧标志,并配套提供备品备件及实施必要的局部改造。此外,中标方还须负责改造后助航标志的效能验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港口与航道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青洲大桥助航标志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97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17 日至2026年 7 月 2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采用记名方式报名或通过邮箱(423840450@qq.com)办理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8 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8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
(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
(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easy-prt.com)、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https://www.dhhb.org.cn/html/web/inde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60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77604,
传真:0591-83377604
联系人:吴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
邮编:350018,电子邮箱:423840450@qq.com
电话:(0591)87521632、13075982858
传真:0591-87521632
联系人:陈克非、陈彩榕、张玲蓉
2026年07月17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青洲大桥助航标志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建设资金来源行政资金,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青洲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2座通航桥孔最佳通过点标志、2座通航桥孔左侧标志、2座通航桥孔右侧标志,并配套提供备品备件及实施必要的局部改造。此外,中标方还须负责改造后助航标志的效能验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港口与航道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青洲大桥助航标志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97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17 日至2026年 7 月 2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采用记名方式报名或通过邮箱(423840450@qq.com)办理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8 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8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
(1)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
(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easy-prt.com)、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https://www.dhhb.org.cn/html/web/inde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60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77604,
传真:0591-83377604
联系人:吴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天地SOHO1号楼3层322办公
邮编:350018,电子邮箱:423840450@qq.com
电话:(0591)87521632、13075982858
传真:0591-87521632
联系人:陈克非、陈彩榕、张玲蓉
2026年07月17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