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业集团地面检查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地面检查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0730-2611010429/01 )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837,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货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最终验收状态;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820,818.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货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最终验收状态;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
西安新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2规定:“信号输出功率:输出功率范围为-127 dBm 到 +13 dBm,可调节。”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3响应为:“手动模式(FM/CW)范围:-127至9 dBm;手动模式(脉冲)范围:-76至+17dB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4规定:“频率精度:±0.1ppm。”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94响应为:“频率稳定度:±1pp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偏差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负偏差,投标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其投标。
斯能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4规定:“频率精度:±0.1ppm。”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78响应为:“频率精度:±1pp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偏差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负偏差,投标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有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但西安新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斯能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剩余2家投标人(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初步评审,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十三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分析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1)异常投标及异常报价情形分析
本项目不存在异常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
有效投标报价合理。
(2)有效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分析
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较为完整,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
(3)有效投标人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反映了资质条件、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投入、人员及设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两家投标人具备了完成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4)论证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分析论证,一致认定剩余两家投标人(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竞争性,本项目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评审程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国际港自贸中心B座
联系人:雷舒心
电话:180924011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陈旷百、付雨卓
电话:19800333153、18092902536
邮箱:aitedyanliang@163.com
(项目编号:0730-2611010429/01 )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837,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货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最终验收状态;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820,818.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货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最终验收状态;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
西安新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2规定:“信号输出功率:输出功率范围为-127 dBm 到 +13 dBm,可调节。”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3响应为:“手动模式(FM/CW)范围:-127至9 dBm;手动模式(脉冲)范围:-76至+17dB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4规定:“频率精度:±0.1ppm。”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94响应为:“频率稳定度:±1pp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偏差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负偏差,投标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其投标。
斯能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2.4规定:“频率精度:±0.1ppm。”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P178响应为:“频率精度:±1ppm”,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偏差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负偏差,投标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有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但西安新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斯能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投标,剩余2家投标人(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初步评审,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十三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分析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1)异常投标及异常报价情形分析
本项目不存在异常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
有效投标报价合理。
(2)有效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分析
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较为完整,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
(3)有效投标人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反映了资质条件、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投入、人员及设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两家投标人具备了完成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4)论证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分析论证,一致认定剩余两家投标人(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支点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竞争性,本项目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评审程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国际港自贸中心B座
联系人:雷舒心
电话:180924011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陈旷百、付雨卓
电话:19800333153、18092902536
邮箱:aitedyanl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