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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汽车保险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哈南政采计划00016)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项目详情


一、合同编号:KC-20260114054214-9637   原合同编号:KC-20260114054214-9637
二、合同名称:汽车保险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哈南政采计划[2026]00016】)   原合同名称:KC-20260114054214-9637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1-230103-064610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31号大成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246772676
供应商(乙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号
联系方式:18946188032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合同条款未变更,对供应商规模进行更改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元) ¥1,682.38 ¥1,682.38 购买交强险、车船税和商业险。
2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元) ¥1,745.74 ¥1,745.74 购买交强险、车船税和商业险。

合同金额: 3,428.12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捌元壹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14日至2027年01月29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