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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7-2029年度油(气)井站运行服务业务外包(第三批次)-临时

项目详情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7-2029年度油(气)井站运行服务业务外包(第三批次)-临时
计划编号:
ZQYTGS2607-0102
计划类别:
临时
计划时间:
2026-9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7-2029年度油(气)井站运行服务业务外包(第三批次)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党委组织部(人事部)
投资计划批复文号:
--
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7-2029年度油(水)井站运行服务业务外包(第三批次)项目服务地点主要分布在第二采油厂所辖部分生产区域。项目共划分6标段,涉及11座无人值守站、1811口油(水)井、电工6人、焊工6人的运行服务业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模式:
批量集中招标
标包数量:
6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
2026-09-07 00:00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大类编码
大类名称
中类编码
中类名称
小类编码
小类名称


1
S10
其他服务
S1014
其他服务
S1014002
外包服务

招标范围:
严格按照《长庆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长油〔2025〕199号)、《长庆油田公司油(气)井站运行服务第三方用工业务外包招标实施细则》(长油人事〔2023〕49号)、《关于下达2026年度业务外包计划与提质增效目标的通知》(长油人资〔2026〕49号)、《长庆油田公司推进油(气)井站运行服务业务第三方用工指导意见》(长油〔2023〕77号)、《长庆油田公司油(气)井站运行服务业务第三方用工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长油〔2023〕149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4.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5 年但距 2026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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