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熔融精炼系统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标题 | 熔融精炼系统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HYHA2026-1951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7-29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8-03 |
| 一、项目概况 | |
| 熔融精炼系统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包含: 1、50吨电弧炉制作安装工程;2、50吨钢包精炼炉制作安装工程;3、电弧炉水平加料和废钢预热系统制作安装工程;4、电弧炉第四孔除尘器制作安装工程;5、电弧炉屋顶罩除尘器制作安装工程;6、精炼炉除尘器制作安装工程;7、炼钢用辅助设备,如钢包车、出渣车、料篮车、钢包、渣盆、料篮、烤包器等。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9号,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共一个标段,项目编号为HYHA2026-1951。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熔融精炼系统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熔融精炼系统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含设备的供货、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50吨及以上规格电弧炉制作安装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8-03 17: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 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8-19 09:00:00 | |
| 3、递交地点:制作: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上传: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北京时间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8-19 09:00:00 | |
|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gcgfw.com/),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开标。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信息公开-阳光招采)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鲁银鲁华(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9号 | |
| 联系人:李立奎 | |
| 联系电话:13563497650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 |
| 联系人:员蕾、赵翔、张洋洋 | |
| 联系电话:19733148710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投标人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自主报名成功后,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前将①营业执照、②类似业绩合同证明、③财务状况表、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⑤文件费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hyha2021@126.com邮箱,邮件正文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160202311920020286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前未向代理机构邮箱提交资料的,按未按时领取招标文件处理。 2、本项目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澄清答疑及相关修改内容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阳光采购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31-86195562 4、业务投诉电话:0531-59596725 邮箱:lytz_qgzx@163.com 监督电话:0531-59596720 监督邮箱:luyinjiwe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