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6〕6号
项目详情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玉国土告字〔2026〕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1
表2
表3
表4
表5
表6
表7
表8
表9
表10
表11
表12
表13
表14
表15
表16
表17
表18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人须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金)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上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时至2026年8月24日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宗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若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5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
?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
?
玉国土告字〔2026〕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1
| 地块编号 | 20269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一)。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5.44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7.44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8.84。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1060.50平方米(含屋面层约85.5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2
| 地块编号 | 202610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二)。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5.59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7.59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3
| 地块编号 | 202611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三)。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5.74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7.74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4
| 地块编号 | 202612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四)。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5.89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7.89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5
| 地块编号 | 202613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五)。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04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04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6
| 地块编号 | 202614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六)。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1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18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7
| 地块编号 | 202615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七)。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33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3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8
| 地块编号 | 202616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八)。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4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48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9
| 地块编号 | 202617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九)。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63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6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0
| 地块编号 | 202618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十)。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7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78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1
| 地块编号 | 202619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十一)。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6.93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28.9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2
| 地块编号 | 202620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0栋地块十二)。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991.09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823.09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8.84。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1060.50平方米(含屋面层约85.5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3
| 地块编号 | 202621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七)。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8.61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30.61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4
| 地块编号 | 202622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八)。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8.76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30.7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5
| 地块编号 | 202623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九)。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8.91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30.91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6
| 地块编号 | 202624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十)。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9.06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31.0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7
| 地块编号 | 202625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十一)。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99.21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31.21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18
| 地块编号 | 202626 |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玉东新区自强路北侧(11栋地块十二)。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599.09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431.09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至六层每层层高为3.3米,屋面层层高为2.7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含屋面层约72.00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 1.土地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人须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金)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上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时至2026年8月24日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 地块编号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20269 | 145 | 72.5 | 1 |
| 202610 | 135 | 67.5 | 1 |
| 202611 | 135 | 67.5 | 1 |
| 202612 | 135 | 67.5 | 1 |
| 202613 | 135 | 67.5 | 1 |
| 202614 | 135 | 67.5 | 1 |
| 202615 | 135 | 67.5 | 1 |
| 202616 | 135 | 67.5 | 1 |
| 202617 | 135 | 67.5 | 1 |
| 202618 | 135 | 67.5 | 1 |
| 202619 | 135 | 67.5 | 1 |
| 202620 | 145 | 72.5 | 1 |
| 202621 | 135 | 67.5 | 1 |
| 202622 | 135 | 67.5 | 1 |
| 202623 | 135 | 67.5 | 1 |
| 202624 | 135 | 67.5 | 1 |
| 202625 | 135 | 67.5 | 1 |
| 202626 | 140 | 70 | 1 |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宗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若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5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
?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