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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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01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41页,评标办法中“3.3.3.5锅炉工人员(2.5分)”。 | 3.3.3.5锅炉工人员(2.5分)。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人员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每有一人计0.5分;本项最高计2.5分。(须附拟派驻锅炉工人员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 3.3.3.5锅炉工人员(2.5分)。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人员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每有一人计0.5分;本项最高计2.5分。(须附拟派驻锅炉工人员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发证时间起开始计算,否则不予认定) |
| 2 | 招标文件第5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八、拟派驻本项目锅炉工人情况表”下面注意事项 |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核发的锅炉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 注:此表后须附拟派驻本项目的锅炉工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评审计分的人员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锅炉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变更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本次变更以附件形式同步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5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0431-8869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系方式: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0431-84573722
初审: 王超
复审: 钟超
终审: 徐洪兵
附件信息:
729-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2026]-00101号-01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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