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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项目详情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6021650.00
中标供应商:大恒餐饮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内容变更: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长期采购合同期限的政府采购事项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于7月16日经区财政回函同意,该项目合同到期后延期6个月。服务期限为2026年8月1至2027年1月31日。
二、变更合同价款调整:
原合同总价款为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16021650 元(大写:壹仟陆佰零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因合同延期6个月,延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10825 元(大写:捌佰零壹万零捌佰贰拾伍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结合项目实际,且经区财政局回函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到期后延期六个月。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1:征求意见公示(7.30-8.5).pdf
附件2:合同自查表.pdf
附件3:20260801-2027013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