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辽阳 发布时间:2026-07-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 | | | |
| 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9 | 项目概况 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81-00081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668.00 最高限价(元):820668.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 最高限价:82.0668万元 ★履约期限:1 年,从项目服务达到交付标准并经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采购方根据前端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统计后支付服务费,双方合作良好且无异议,可续签二年,总体服务最多不超过三年。) ★履约地点:灯塔市 ★付款方式及条件: 1.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建设内容,前期体系完成后,运维工作需实现单点设备月在线时长(单位为“分钟”)达到98%以上,设备在线率低于98%(小数位数保留两位),按单点实际在线率付费。 2.从项目验收通过正式交付服务之日起,每满365日为1个年度支付周期。付款时间为:采购方收到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年度服务考核单、服务费扣除确认单、服务费支付申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按实际考核结果的12个月运维服务费。(具体按照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支付)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技术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灯塔市公安局社会资源视频监控图像设备整合联网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根据前端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统计后支付服务费。 供应商负责合同期内的项目整体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的系统设备、软件设施、传输线路、机房设备等涵盖的所有相关内容。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服务以及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事故及连带经济损失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整体项目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的防护标准建设,该项目由供应商提供互联网视频监控联网平台进行前端采集设备整合联网,利用辽阳市局视频专网和公安网原有平台进行存储、解析能力、边界等扩容,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项目服务需求,并提出可行的深化设计方案及服务方案。 视频存储天数不少于15天;图片存储天数不少于1年。服务过程所用支撑服务的软件、硬件应符合本土自研进行适配建设。 本项目中建设在互联网端、视频网端、公安网端的后端解析和存储设备,统一由乙方提供专业安全机房进行托管服务,机房托管的设备及其所产生的耗电费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 二、服务内容: (一)深化设计服务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原则及原勘察设计点表,对全市所有符合要求的点位进行勘察设计,给出详细设计图纸,及点位一机一档材料(包括设备箱整体规格、箱内设备品牌型号、监控设备品牌、监控设备型号、监控设备参数、监控设备IP、镜头内设参数、点位坐标、通道名称、编号、编码等)。 (二)视频采集能力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提供700个视频采集设备的采集能力(均能采集人像、车牌等数据),700个视频采集设备的标准支撑物(壁装支架和吊装支架),700条前端视频结构化数据采集点对点数据传输服务(服务带宽不低于10M,如不能满足视频传输流畅要求,须无条件升级至符合项目使用要求)、汇聚和交换服务,电力接引,完成对应设备的网络配置、安装调试,并与后端平台完成整体联调,直至视频采集、传输、存储符合项目要求。 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端点位深化设计、前端点位的设备及基础设施采购工作、前端点位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箱安装、支臂安装等)、前端点位的设备安装(摄像机、空开、电源、防雷器、光纤接续盒、光端机、网络传输设备等)、前端点位的线路敷设(网线、电源线铺设及终端光缆熔接)、前端点位调试(设备上电、光纤打光、网络通信测试、摄像机焦距调节、摄像机IP地址配置、摄像机OSD配置等)、前端点位设备及基础设施的运维工作;电源线取电引电工作由供应商负责与国家电网沟通协调,在国家电网指定位置进行取电。 在项目运维服务期内,供应商每年负责免费完成采购人指定的不多于前端视频采集设备总量700个的15%的拆改移服务,以及相关的供电光缆等配套工作,点位迁移期间时长计入免责时长,考核视为在线。 视频采集能力建设的服务标准符合附表1:前端采集设备标准; 前端监控采集设备建设地点见附表2:前端监控采集服务点位明细”。 (三)后端解析服务1、人脸人体图片流解析服务 需建设公安网人脸人体混合解析服务,面向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应用场景,提供稳定、高效的人脸、人体图片流实时智能解析能力,可满足大规模视频流并发解析业务需求,支撑公安常态化安防研判、人员特征核查、视频数据分析等实战工作。 该服务具备一体化人脸、人体多维度结构化解析能力,可精准识别并提取画面中人员的各类基础特征属性,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化,有效提升视频资源利用率与警务工作智能化效率。同时,服务搭载高性能、高配置的硬件基础支撑体系,具备强大的图像处理算力、充足的运行内存及存储资源,可保障系统长时间高负载稳定运行,兼容大规模并发解析业务,满足公安业务场景下高可靠、高效率、高稳定性的智能分析服务运行要求,适配各类常态化及突发视频解析业务应用需求。 2、车辆图片流解析服务 需建设车辆图片流解析服务体系,面向公安交通管控与治安防控应用场景,构建涵盖前端点位建设、智能抓拍识别、数据汇聚传输、全周期运维保障的一体化车辆图片流智能解析服务能力,支撑公安交通管理、治安布控、车辆轨迹研判等实战业务开展。 该服务具备前端高清采集与多目标同步识别能力,依托深度学习算法实现人脸与车辆目标的同步抓拍识别,完成车辆及人员特征信息的结构化提取,实现视频图像非结构化数据的智能化转化;配套建立完善的数据汇聚与推送机制,保障前端采集数据统一汇聚至云平台,并按业务要求推送至指定业务平台,实现数据全链路高效流转与业务协同。 同时,服务配套建设完整的前端点位至云平台数据传输链路,以及跨网络互联互通通道,保障各类视频、图像及结构化数据稳定高效传输;提供全周期设备运维保障,涵盖图像质量优化、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点位拆改迁移等常态化运维服务,并建立规范化点位档案管理体系;配置满足业务需求的视频与图片存储资源,确保数据安全合规留存。整体服务体系具备高可靠性、高稳定性与可持续运维能力,可满足公安场景下常态化运行与各类实战应用需求。 3、人像聚档服务 需搭建公安网人像聚档关联分析服务,聚焦公安人员研判、轨迹溯源、线索排查等实战业务场景,提供高并发、高精度的人脸人体关联聚档、智能索引与快速检索服务,可支撑大规模人像数据的同步解析归档业务,满足常态化、大批量人像数据处理研判需求。 该服务具备强大的人像数据智能化汇聚与关联分析能力,可对公安人员底库、路人档案库等各类人像资源进行结构化提取、数据汇聚、智能聚类,精准完成人员“一人一档”标准化构建,实现人脸、人体多维度数据的深度关联融合。服务适配复杂实战场景,可有效克服光照不足、人员佩戴口罩、墨镜、帽子等遮挡干扰问题,保障各类场景下人像聚档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服务支持超长周期历史归档数据快速查询检索,具备高效的数据响应处理能力,可快速调取人员全维度档案信息,涵盖人员基础资料、抓拍影像、活动轨迹、社会关系、同行人员等综合数据。同时,集成丰富的公安实战技战法应用,可实现轨迹溯源、时空碰撞、区域排查、关系分析、人员标签归类等智能化研判功能,全方位赋能公安线索挖掘与案件研判工作。 服务依托高性能硬件算力架构搭建,具备充足的算力支撑、超大内存及大容量存储资源,可保障高并发聚档分析、海量数据存储、高频检索查询等业务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全面适配公安网人像大数据分析、常态化研判、规模化归档的业务运行标准与实战应用要求 4、网络安全边界服务 需建设公安网网络安全边界服务体系,依据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搭建标准化、本土自研、高安全的网络边界隔离与数据交换能力,构建内外网安全隔离、数据可控交换、行为可审可溯的网络边界防护架构,全面保障公安网络边界传输安全、业务协同安全与数据流转安全,满足公安多业务、跨层级、跨网络的数据交互实战需求。 本服务由安全数据交换系统与安全隔离信息交换设备协同构建完整边界安全能力,整体采用本土自研软硬件架构,适配国产芯片与国产操作系统,兼容IPv6网络接入,具备高吞吐、高稳定、高可靠的边界数据传输性能。系统可实现多类型数据库、业务文件、服务接口的安全双向数据交换,全面兼容主流商用及国产数据库体系,无需改造现有业务数据库结构与代码,适配公安各类业务数据常态化同步传输场景。 服务具备完善的协议代理、内容过滤、安全管控与抗攻击能力,可对网页、文件、邮件、即时通信等各类网络访问行为进行精准管控与安全过滤,有效抵御各类常见网络攻击,筑牢网络边界安全防线。同时搭载智能化数据传输调度机制,支持断点续传、业务优先级管控、独立业务启停、故障隔离、负载均衡与故障自动切换能力,无需额外部署第三方设备即可实现与市局现有边界系统的协同联动,保障核心业务数据高效、稳定、有序传输。 系统采用合规的三权分立管理模式,配备完备的日志审计、分级处理、日志导出与集中管控能力,可对全流程数据交换行为、访问操作、业务传输记录进行全程留存与审计溯源,支持与公安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统一纳管,完全契合公安部边界接入平台安全管理规范。整体设备及服务体系均通过公安权威机构安全检测与认证,具备合规资质与成熟落地能力,可实现长期稳定运行,全方位支撑公安网络边界安全防护、可控数据交换、全域安全审计的常态化业务运行需求。 5、大数据应用服务 需建设公安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面向公安海量数据汇聚治理、智能管控、高效查询与实战应用场景,搭建标准化、集约化、高可靠的大数据支撑服务能力,实现公安业务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全生命周期管控与智能化价值挖掘,支撑各类公安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常态化落地运行。 需具备完善的大数据基础治理与资源管理能力,支持公安业务名单库、名单标签的规范化统筹管理,可实现原始业务数据、计算结果数据的统一建表与标准化归集,构建规整、有序、可复用的公安数据资源体系。同时提供标准化统一API查询服务,支撑各类上层业务系统快速对接、数据调用与业务联动,提升数据共享复用与业务协同效率。 服务搭载精细化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支持自定义数据存储留存周期,可根据业务规范自动完成数据留存、过期清理等运维工作,保障数据存储合规、资源高效利用。配套数据可视化感知总览能力,可实现数据总量统计、数据接入趋势动态展示,直观呈现平台数据资源运行态势,为数据运维、业务研判、资源统筹提供可视化支撑。 需依托高性能、高规格的软硬件算力存储底座搭建,具备强劲的计算处理能力、超大内存容量与分层分布式存储架构,搭配完善的网络、拓展接口与冗余供电体系,可充分承载海量公安数据的存储、计算、检索与治理压力,保障高并发、大容量数据业务长期稳定运行。项目整体可与市局原有大数据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融合,快速纳入现有业务体系,实现数据、服务、资源的统一管控与联动应用,全面适配公安大数据常态化治理、智能化应用、规范化运维的实战工作要求。 (四)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具备24小时运维值守的标准数据中心机房,机房所在地辽阳市下辖区内,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级以上的要求。 机房需配备必要的网络交换和网络安全设备。包括核心交换机、防火墙、视频准入等。需与其他机房采用硬隔离设施进行物理隔离,并设置独立门禁和摄像头。机房按照网络接入分类设置不同区域,不同区域间进行隔离。 监控平台边界安全:在视频终端接入监控平台的重要网络区域边界部署防火墙,实现对不同安全等级区域出入流量的管控和检查,避免威胁横向扩散导致损失扩大化。 流量控制 需要对于混杂在视频流量中的异常流量需要进行有效管控,防止其占据网络传输资源,使得正常的视频传输业务访问延迟或中断。 边界完整性检查 边界完整性检查核心是要对内部网络中出现的内部用户未通过准许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维护网络边界完整性。 边界入侵防御 入侵防御能够动态地对各类网络层、应用层的入侵行为进行保护,对访问状态进行检测、对通信协议和应用协议进行检测、对内容进行深度的检测。阻断来自内部的数据攻击以及垃圾数据流的泛滥,及时阻断各类入侵行为。 配置其他网络安全设备,实现日志审计、运维审计、数据库审计、终端杀毒等功能。 提供平台所在机房与辽阳市公安局、灯塔市公安局数据传输服务,满足数据互通互联流畅性要求,带宽均大于1000M。 (五)提供设备、网络的运行维护服务1、运行维护服务 在该项目运维服务期内:建立局内驻场服务团队和外线运维服务团队,对支撑服务的设备、平台和网络提供常态化的运维服务,视频信号在线率达到98%以上。供应商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均须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并在保证系统功能且不增加合同费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系统和线路的扩充、优化和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其在本项目内供应的所有配套基础设施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及拆改移服务;供应商应为其在本项目内供应的所有图像采集点的供电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供应商应为其在本项目内供应的所有图像采集点的光缆提供租赁服务。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平台中要包含运维软件,该运维软件要方便采购人对本项目建设的视频点位进行日常运维管理。运维期间供应商及与供应商签约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若出现响应不及时、推诿扯皮、不作为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运维服务不满意的运维服务团队进行更换,重新签约第三方运维团队。 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支持,如遇系统出现故障,要求20分钟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或提供可替代的备品备件并完成系统恢复。 2、局内驻场服务 供应商在项目运维服务期内,要为本项目设置管理部门,配置至少1名网络工程师(常驻灯塔市辖区内)和2名驻场运维人员(常驻灯塔市公安局现场),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运维管理以及与采购人的运维服务对接工作,每日对系统平台功能、专线网络、监控设备在线等进行巡检,并调度外线运维服务团队进行故障处理,负责对实时、历史图像的完整性进行巡检,保证整体设备在线率。 驻场运维人员的办公环境由采购人提供,作息时间与局内工作人员办公时间同步;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人员不满足约定人数的,按照3500元/人/月在运维服务费中扣除,未配备网络工程师的,按照5000元/人/月在运维服务费中扣除。驻场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采购人要求更换驻场人员,10个工作日内未更换的,按合同服务违约处以500元/人/天的服务罚款,在服务费支付时一并扣除。 遇重大任务安保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派不少于1名网络工程师进入灯塔市公安局驻场保障技术服务。 3、外线运维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成立不少于2组(2人/组)的外线运维服务团队,配备工程车和相关工具,定期(每个季度不少于3次)对本项目内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全面巡检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光缆及供电链路、机房平台设备及存储系统),巡检结束后形成巡检报告提交采购人。 按照局内驻场运维人员的故障处理要求,完成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光缆及供电链路、机房平台设备及存储系统故障处置。具体运维要求如下: (1)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要求 负责前端摄像头的除尘、检查、调试、维修,前端遮蔽树枝的剪枝等;负责前端防雷供电、信号传输、采集端设施的检查、调试、监控、维修; (2)光缆及供电链路运维要求 负责前端视频采集点光缆及供电链路调试、日常巡检、故障维修; (3)机房平台设备及存储系统运维要求 负责机房平台设备及存储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硬盘、系统各项功能的检查、调试、监控、维修; (4)定期巡检 供应商应保证对本项目内所提供的建设内容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测保养,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硬件设备的配置、功能及性能检测:运维人员针对采购人的前端采集点及存储设备的设置、功能及性能测试检修,每月不低于两次巡检,同时还不定期的进行抽检。 摄像机护罩清洁:运维人员每天对前端摄像机的图像进行巡检,当发现有护罩脏的,影响图像质量的,及时清理。同时值守人员还不定期的抽查并做相应的记录。在重要活动期间,主干街道等重要区域加强巡查力量,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遮蔽树枝剪枝:运维人员巡检树枝遮挡摄像机并及时修剪,并做到每季度至少三次。在重要活动期间,主干街道等重要区域加强巡查力量,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前端箱的保养维护:运维人员在维修点位过程中同时巡查前端设备箱的使用状况,每月至少一次的保养维护。 前端电缆的保养维护:运维人员每月对前端图像的取电进行巡检一次,及时的排查隐患。同时在每天日常的维护工作中,配备运维工程师配合协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光纤通光全程测试:运维人员配备工程车和相关工具,针对采集点位涉及的光缆进行定期巡检,同时每半年测试未使用光缆(备纤)的连通情况,及时的排查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发现有因路政施工,工程施工等牵扯到相关光缆问题,及时备案并上报相关单位,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信息安全管理 供应商应按照《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的相关管理规定,配备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供应商应针对公共突发事件或出现的重大故障,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和《故障紧急处理措施手册》,确保系统持续工作。如有个别点位光纤出问题时,及时调整到备纤上,在不影响系统的前提下,抢修问题光缆。 5、运维罚则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运维软件建立系统设备在线率实时监控体系,对供应商运维质量进行精细管理,保证系统平台7*24小时平稳运行。正常情况下,供应商运维工作需实现单点设备月在线时长(单位为“分钟”)达到98%以上,设备在线率低于98%(小数位数保留两位),按单点实际在线率付费。 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断电故障和城市规划变动)造成的信号掉线和设备拆除,供应商需在具备条件后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中断时长经采购人确认后从当月应在线总时长中扣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连续超过96小时不在线视为长期不在线,不在免责范围内,从设备掉线起始时间计算扣除该设备30日服务费用。 树木枝叶、广告牌及其他物品导致摄像头遮挡严重,影响监控主要区域、实时视频卡顿严重的视为不在线。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项目设备无法提供视频图像时,要在采购人向供应商下达《限期修复通知书》后96小时内进行替代修复。若乙方在接到《限期修复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修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该设备从运维列表中删除,并按该设备合同采购价格从运维服务费中扣除。 如因平台波动造成存储图像、图片等数据丢失,相应扣除应付费用。 具体考核罚则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书面协商约定细则。 (六)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理解采购人在图像采集点建设前对图像采集点安装位置所做出的调整。 供应商所交付服务采用的硬件产品,其所有部件必须都是厂家原装部件,而且产品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所采购设备必须满足现场环境要求,供应商所选用设备应按运维需要提供备品备件。 供应商所交付服务采用的设备与系统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软、硬件与系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供应商在本系统中定义各种技术指标时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布过的各种技术规范;若采购方或国家行业标准等在今后制定出关于本系统的新版规范或标准,供应商应修改其软件系统以适应新版规范或标准且不增加合同金额;在服务期内,当视频平台软件厂商推出升级的新版时,应及时升级至与当前软件功能配置相同的最新版本。 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若因自身责任未予协调和合作而影响综合设备施工图及有关配合图的制作,导致各专业的施工延误,供应商须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在此过程中应尽量降低对现网业务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供应商应成立相应的工程指挥小组,并指定一名总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人力资源调度、工程的总体计划、与采购人的工程协调和工程调度等工作。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单位提出的补充技术要求和个性化的要求,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调试完成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在规定的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项目要求的所有功能、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 除磋商文件中明确注明由采购人统一提供的设备外,与本项目提供服务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设备、材料均由供应商负责,如有错漏由供应商无偿及时补足。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建设内容,采购人可根据签订的合同内容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 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为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最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 年,从项目服务达到交付标准并经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采购方根据前端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统计后支付服务费,双方合作良好且无异议,可续签二年,总体服务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0日08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供应商可自愿将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熟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工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45分钟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对于未参加腾讯会议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本项目设定磋商环节,如供应商原因导致未能进入会议,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7、如遇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投标参与本项目的,需遵照以下执行: (1)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以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业绩和资质。 (3)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在中标后,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同一总公司下的两家分公司(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一个采购项目的投标。 (5)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如不能提供总公司授权,可以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光明路454号 联系方式:15141937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19-2523456
| | 附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