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集团克拉玛依项目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铁十五局集团克拉玛依项目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4C-XBJ-2026-0803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就克拉玛依项目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克塔线达尔布特站东侧。项目场地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北缘山前冲、洪积砾质平原,地形平缓开阔,项目场地平均海拔为328~335M,地势自北向南缓倾,自然坡度5~15°。主要为戈壁砾漠地貌,植被稀疏,地表覆盖有大厚度第四系全新统洪积物。 本项目施工线路自达尔布特站两端咽喉接轨(起点K31+921.887、终点K33+640.817),在站房对侧距离车站最外侧股道50M处,新建克拉玛依融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1条,线路与车站贯通式布置,长度1.59KM,专用线有效长1041M,设780x26M堆场1座,在达尔布特站百口泉端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850M,在牵出线上设轨道衡1座。并在塔城端咽喉设机待线1条,有效长55M。线路铺轨总长度3.572公里。电力专业进行电缆路径测量、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敷设设备基坑开挖、基础制作、电杆组立,金具安装,导线架设、设备安装;通信专业进行光电缆路径测量、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设备安装;信号专业进行光电缆路径测量、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新增室内外设备安装。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乙方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环境体系的要求;
(4)生产能力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6)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20年及以后)有类似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3.2技术规格书
3.3结算和付款
1.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
2.结算模式:设备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到货单价: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加工费、安装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结算单价为固定到站含税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买方工程结束保持固定不变。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次对账完成且相关手续票据齐全无误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85%的货款,90天内支付至该批设备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180天内支付完毕,不计利息。
4.货款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乙方承担贴息及融资费用。乙方在收到货款后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付款额度的收据一份。
5.乙方在收到货款后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付款额度的收据一份。
6.开具发票形式: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如因国家税改,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整税率,税额,不调整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详见3.1。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 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117号院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8037387205
电子邮件:c15g4jaws@163.com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融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振洋 电话:15649009369
2026年7月29日
采购编号:CR15G4C-XBJ-2026-0803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就克拉玛依项目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克塔线达尔布特站东侧。项目场地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北缘山前冲、洪积砾质平原,地形平缓开阔,项目场地平均海拔为328~335M,地势自北向南缓倾,自然坡度5~15°。主要为戈壁砾漠地貌,植被稀疏,地表覆盖有大厚度第四系全新统洪积物。 本项目施工线路自达尔布特站两端咽喉接轨(起点K31+921.887、终点K33+640.817),在站房对侧距离车站最外侧股道50M处,新建克拉玛依融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1条,线路与车站贯通式布置,长度1.59KM,专用线有效长1041M,设780x26M堆场1座,在达尔布特站百口泉端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850M,在牵出线上设轨道衡1座。并在塔城端咽喉设机待线1条,有效长55M。线路铺轨总长度3.572公里。电力专业进行电缆路径测量、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敷设设备基坑开挖、基础制作、电杆组立,金具安装,导线架设、设备安装;通信专业进行光电缆路径测量、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设备安装;信号专业进行光电缆路径测量、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新增室内外设备安装。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单台面动态轨道衡、汽车衡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乙方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环境体系的要求;
(4)生产能力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6)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20年及以后)有类似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SB | 汽车衡 | 150t | 台 | 1 | 乌尔禾区百口泉 | |
| 2 | 单台面动态轨道衡 | 120t | 台 | 1 | 乌尔禾区百口泉 | ||
| 注:以上设备需含到场安装及调试费用。 | |||||||
3.2技术规格书
3.3结算和付款
1.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
2.结算模式:设备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到货单价: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加工费、安装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结算单价为固定到站含税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买方工程结束保持固定不变。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次对账完成且相关手续票据齐全无误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85%的货款,90天内支付至该批设备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180天内支付完毕,不计利息。
4.货款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乙方承担贴息及融资费用。乙方在收到货款后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付款额度的收据一份。
5.乙方在收到货款后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付款额度的收据一份。
6.开具发票形式: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如因国家税改,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整税率,税额,不调整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详见3.1。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 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117号院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8037387205
电子邮件:c15g4jaws@163.com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融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振洋 电话:15649009369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