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1—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第八师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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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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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
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9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0时至2026年8月2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总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河子北八路21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蒲辉
联系电话:0993-2601923
揭牌地址: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3日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2026.0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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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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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
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9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0时至2026年8月2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总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河子北八路21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蒲辉
联系电话:0993-2601923
揭牌地址: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3日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2026.07.23.pdf
发布时间: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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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
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 | 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北二十路以南 | 11325.65(面积已勘界为准)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0.8 | BD≥40% | 5%≤G≤20% | H≤24米 | 20 | 230 | 230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9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0时至2026年8月2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总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河子北八路21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蒲辉
联系电话:0993-2601923
揭牌地址: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3日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2026.0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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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开发区出告字〔2026〕10号
经第八师石河子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6-石河子开发区-12号地块 | 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北二十路以南 | 11325.65(面积已勘界为准)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0.8 | BD≥40% | 5%≤G≤20% | H≤24米 | 20 | 230 | 230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9日,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9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0时至2026年8月2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总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河子北八路21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蒲辉
联系电话:0993-2601923
揭牌地址:石河子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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