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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室内防水工程

项目详情

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室内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1700163069(试)
发布时间:2026-07-29 09: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西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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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室内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西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内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700163069(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西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室内防水工程(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
建设规模: 衡水安置房西区项目1-8#楼主楼、配套用房施工范围内的室内防水工程材料的供应安装及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室内和配套室内所有涉及的有防水需求的楼地面、墙面、天棚(详见界面划分条款)。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西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内防水工程施工。
本次投标范围应考虑工艺、工序样板及样板段深化及施工相关费用。所有所需之一切相关费用均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再单独计算费用,配合招标人创优整改以及根据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全部施工项目内容等。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为室内防水工程,招标1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30 日。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招标公告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发出。“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自动向你单位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提醒你单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查看本招标公告。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04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你单位确认不参加本包件投标的,或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包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0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市高铁南站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西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联 系 人 :  穆颖 
电 话 : 13314133032 
传 真 : / 
电子邮件: 1181355294@qq.com 
网 址 : 
 2026 年 7 月 29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提供最近 1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新注册公司不作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备施工经验
施工员
1
具备施工经验
 
质量员
1
具备施工经验
 
安全员
1
具备安全员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空压机
/

1
火焰喷枪
/

10
喷枪
/

3
电动搅拌器
Q1U-FF07-16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