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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

项目详情

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
项目编号:GX2026072500164072(试)
发布时间:2026-07-29 09:00:00
发布单位: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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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
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2026072500164072(试)
 
 
本采购项目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组织潜在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
1.2  采购编号:GX2026072500164072(试)
1.3  采购人: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以北,齐发大道以南,顺京路以西,黄河大道以东,占地面积约478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厂房,改造原有厂房以及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28#装饰装修剩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防水工程、保温、装修工程等28#厂房施工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与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工作。
2.2  包件划分:拟招 1 家施工队伍。
2.3  计划工期: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
2.4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2.5  质量目标: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验收标准。。
2.6  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iccec.cn/ )进行报名,待采购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图纸每套  0.00 元,电汇支付(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请分包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采购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7 月 29日9 时至 2026 年 8 月 1日 9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响应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月 4 日 9  时 00  分。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经理部。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或响应文件原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 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 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中合新能源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田晓婷  
电 话: 156740705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6年 7 月 29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等级不低于贰 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商财务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2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采购人支付预付款。
2.我方若不遵守此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其中有  0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商信誉要求
无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注: /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二级建造师证书或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标后严格执行现场履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
安全负责人
1
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C3)必须在中标后严格执行现场履约
劳资员
1
/
注:以上需明确特定管理人员(派驻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其他按工种类别及人员配备数量填写;管理人员应明确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称等级。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出厂年限
其中自有数量
每少一台套自有数量承担违约金
(万元)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
20KW

2
不早于2023年
0
/
汽车式起重机
25t

1
不早于2021年
0
/
高处作业车
25m

3
不早于2023年
0
/
注: /  。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 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
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