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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歙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A标段)招标文件补疑5

项目详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歙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A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6BFFGZ50763
  原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黄山歙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A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5
招标项目编号:2026BFFGZ50763
一、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8月12日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关于详勘报告与基础形式及费用归属
补疑3答复情况:补疑3(2026年7月24日发布,共67项答复)未涉及本项——详勘报告与技术规范书在基础形式上的冲突,以及桩基、抗浮、乙类设防、基坑支护及专家评审、降水止水等费用是否包含在固定总价及建安限价5600万元内,仍完全开口。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建筑结构部分两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及'本文件未做要求的内容参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文件与上述文件冲突时,根据更高标准要求执行'。2026年7月23日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KS2026181,野外工作2026年7月16日至20日)显示:①母岩为千枚岩(中元古界Pt,强风化层厚2.2~6.7m极破碎,中风化岩体基本质量Ⅳ~Ⅴ级、极软岩~较软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10.11MPa),与初步设计第1卷'强风化/中风化辉长岩、Ⅳ级岩体、承载力高'不符;②素填土厚0.50~6.50m、欠固结高压缩性,'未经处理不得直接作为持力层',与初步设计'0.6~2.0m'不符;③地下水为上层滞水0.50~2.00m加基岩裂隙水0.50~6.50m且'水量较为丰富',年变幅约2.5m,与初步设计'孔隙潜水0.6~1.0m'不符;④详勘结论6.2条明确主厂房、1#布袋除尘器、1#旋风除尘器基础应优先采用桩基础(钻孔灌注桩,以③2中风化千枚岩为桩端持力层),而技术规范书建构筑物一览表基础形式全部为独立基础/筏板基础;⑤主厂房为4层加地下1层(基础埋深1.5~6.0m),地下室底板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抗浮设防水位取设计室外地坪下0.50m;⑥主厂房及危废品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重点设防类);⑦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6.0m,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专项支护设计须专家评审。初步设计第11卷载明设计依据为'《歙县热电联产项目初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勘察编号:2023-k-'(编号残缺,勘察单位为黄山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与详勘单位不一致),且初步设计第1卷地质章节出现'昱中花园''篁墩断裂带''屯溪—祁门盆地'等屯溪地区地名及与本场地孔口标高(125.39~127.30m)不符的钻孔标高体系(122.70~147.50m),其地质数据无法作为本场地设计依据。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基础形式以详勘报告还是技术规范书/初步设计为准;技术规范书'冲突时根据更高标准要求执行'条款是否意味着按详勘实施桩基础、抗浮、乙类设防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固定总价内;②详勘报告(KS2026181)已作为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正式发布(全体投标人可下载)——在此事实基础上,请确认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5,600万元是否已按该详勘报告复核;另请提供2023年初勘报告(勘察编号2023-k-,黄山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原件及钻孔平面布置图;③请明确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5600万元是否已包含桩基、抗浮、乙类设防、基坑支护及专家评审、降水止水等费用;若未包含,请明确由暂列金400万元列支、按实签证或调整限价的处理机制,并写入专用合同条款;④详勘建筑物概况表中门卫室基础埋深5.0~6.0m(一层建筑)是否有误,门卫室、升压站、炉前料仓给料间、化水车间、危废库等单体建筑面积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如危废库39.96m²与30m²),施工图以何者为准。
回复:①基础形式以详勘报告为准供投标方参考;桩基础、抗浮、乙类设防等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内。②地质详勘作为投标方参考用;已复核,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不变;本项目为EPC,不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如需了解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③本项目为EPC,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招标时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最终按规划许可的单体和建筑面积为准(详见歙县经开区政府网站公示信息,网址见附件),在业主单位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因中标人设计失误(如尺寸标注不明、做法标注不 明、材料设备选型价差、未执行相关设计规范、中标人未执行招标设计需求产生 的漏项等)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此类设计变更不予经济签证。材料价格与编制的定稿清单控制价保持一致。④门卫室基础埋深及单体建筑面积等,施工图阶段以环评、规划许可及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2、关于固定总价范围封闭机制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大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有权对各系统提出修改,中标人无条件优化更改''附件差异按有利于发包方执行'等表述,同时约定不提供工程量清单、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为由调价。在初步设计深度不足(无概算卷、无结构图、无勘察资料)的条件下,承包范围无法封闭。
补疑3答复情况:第58、59条进一步明确:进站道路接口点坐标及道路长度、管网接口点坐标、水文气象报告及50年一遇内涝水位等基础资料均不提供,“对于未充分踏勘导致的施工迁移改造内容,含在EPC总包费用内,不另行签证”——在资料空白条件下将踏勘风险全部转移给投标人,固定总价敞口进一步扩大。
澄清请求:请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的封闭边界;对无图纸、无勘察、无工程量依据的工程内容(如地基处理、土石方、挡土墙、电缆敷设等),设立暂估价或按实计量结算机制,并写入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请求:针对补疑3第58、59条,恳请招标人重新考虑风险分配——招标人掌握而不提供的基础资料(道路及管网接口坐标、水文气象、内涝水位)属于报价必需输入,由此产生的不可预见工程量请设立按实签证或暂估价机制,并写入专用合同条款。
回复: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3、关于暂估价口径
问题描述:厂区绿化暂估价在技术规范书中为200万元、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为300万元,两处矛盾;厂外道路(含桥梁)改造暂估价100万元仅见于技术规范书。
补疑3答复情况:第67条已明确——本项目暂列金400万元、暂估价450万元,均纳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厂区绿化暂估价200万元、厂外道路(含桥梁)改造暂估价100万元、装饰装潢暂估价150万元,三项均在招标范围内。暂估价口径已统一为450万元;发包人要求中绿化300万元表述与补疑3不一致,按补疑3末条“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与本补疑不一致的,以本补疑为准”执行。
澄清请求(转为书面确认):请明确暂估价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审计确认口径、超支与结余的处理规则,以及暂估价是否参与报价下浮。
回复:①公开招标以中标人所属单位和招标人的公开招标管控要求确定,具体以中标方根据暂估价所覆盖的实施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报招标人审定后执行。②暂估价项目审计以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为准,据实结算,不得超支。③暂估价计入总价,但总价整体下浮后,再调回暂估价原值。
4、关于推荐品牌替代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十
六、招标人推荐品牌'对高压变频器(ABB/施耐德/西门子)、给水泵(KSB/苏尔寿/福斯)、超滤/反渗透膜(原装进口)、CEMS及氨逃逸分析仪(原装进口)、主蒸汽阀门(TYCO/VOLK/VELAN)、电梯(三菱)等约20类设备材料设定进口或合资品牌约束,且要求全厂工艺系统所有泵类、电机使用进口品牌轴承及机械密封。经测算,严格执行推荐品牌的设备购置成本超出设备购置费限价6100万元,推荐品牌约束与最高投标限价不能同时满足。
补疑3答复情况:第8条明确阀门按系统分类——主给水、主蒸汽系统配套阀门按高压阀门执行,其余系统按中低压阀门执行;第9条明确进口阀门仅限主给水和主蒸汽系统预留扩建端的隔离阀门,进口阀门范围大幅收窄;第38条给出品牌替代路径——对参考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注明或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参考品牌中选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澄清请求:①请确认补疑3第38条《品牌响应表》机制适用于“十
六、招标人推荐品牌”全部设备材料类别(含高压变频器、给水泵、超滤/反渗透膜、氨逃逸分析仪、电梯及进口轴承、机械密封等),而非仅适用于CEMS;②请明确等效替代的技术性能指标评审认定标准(“不低于”的判定依据);③对坚持进口品牌的项目,请明确价差与货期影响的责任归属。
回复:对于投标人采用参考品牌之外的其他品牌,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5、关于性能考核基准
问题描述:①锅炉出口原始NOx≤120mg/Nm³与脱硝效率≥60%计算排放约48mg/Nm³,与NOx≤40mg/Nm³保证值不闭合,初步设计按48mg设计;②脱硫效率技规≥85%与初设≥81%不一致;③年运行小时技规≥8000h与初设7500h不一致,且技规物料年耗表均按7500h计算;④“发电机额定输出功率达到汽轮机最大功率”无定义,热耗/汽耗以“厂家保证值±1%”约定,无试验标准、工况与修正办法;⑤汽机进汽温度技规450(+5-10)℃与初设445℃不一致。
补疑3答复情况:第1条已明确锅炉出口排烟温度≤130℃按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需结合生物质锅炉低温防腐、尾部受热面换热优化专项设计),排烟温度口径已统一,原排烟温度事项不再请求澄清。上述其余各项未答复。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上述各项性能保证值的唯一考核基准(以技规为准或以初设为准);②NOx排放以≤40mg/Nm³为唯一口径时,请确认脱硝效率保证值修正为≥67%并由锅炉厂书面承诺全负荷达标;③请提供满发、最大供热、额定三工况全厂蒸汽平衡图并作为合同附件;④明确功率考核的工况定义、试验标准(建议GB/T 8117.1、DL/T 1616)及厂家保证值封标方式;⑤统一运行小时与进汽温度口径;⑥明确性能考核未达标的违约金计算基数与上限。
回复:①设计料种和校核料种下,SO2最终排放≤30mg/Nm3、NOx最终排放≤40mg/Nm3、烟气中的含尘量≤5mg/Nm3,各项排放指标以标准状态下含6%O2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②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③本项目年运行小时按8000计算,汽轮机进汽温度450(+5-10)℃,本项目背压式汽轮机遵循 '以热定电' 原则,具体工况条件由中标后的三方技术协议约定,不超出厂家保证值。④违约金计算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8.7.2执行。
6、关于建设规模与主厂房面积
问题描述:本标段招标范围为1×75t/h锅炉+1×B6MW机组,但初步设计多处载明'主厂房按两炉一机进行设计';主厂房建筑面积技术规范书为953.18m²(占地)/2551.17m²(建筑),初步设计为978.63m²/3508.62m²,两者相差约957m²(27%);详勘报告建筑物概况表载明主厂房为2551.17m²(与技术规范书一致)且为4层加地下1层,初步设计未明示地下层。技规同时约定建筑物面积'不得低于'相关要求且'差异按有利于发包方执行'。
补疑3答复情况:第41条明确“初步设计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按照技术规范书执行”;但第53条对建筑面积不一致问题答复“参考最大数值,初步设计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按项目规划许可要求执行”——若按“最大数值”口径,主厂房面积将取初步设计3508.62m²而非技术规范书2551.17m²,且“按规划许可执行”为投标后开口条件,与技规“不得低于”及“差异按有利于发包方执行”条款叠加,面积敞口未封闭反而扩大。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本期严格按1炉1机实施,明文废止初步设计中“主厂房按两炉一机进行设计”的表述,并提供按一期/终期预留实施项目的清单及费用归属;②请明确主厂房建筑面积的唯一计量口径(2551.17m²还是3508.62m²),“参考最大数值”是否意味着按各文件最大值组价;③请提供规划许可对建筑面积约束的文件依据,或将面积差异纳入按实调整范围。
回复:①本项目按终期规模设计,先行实施1炉1机建设,预留所需的设备和厂房等扩建对接条件。②主厂房建筑面积以规划许可及最终施工图为准(详见歙县经开区政府网站公示信息,网址见附件),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参考最大数值”的风险。③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7、关于土石方与挡土墙
补疑3答复情况:第34条仅答复围墙问题(现有护坡区域可不做围墙、设计需合理美观统
一、具体实施方案报业主审核);挡土墙结构型式、土石方平衡、2023年边坡治理界面等均未答复;第58、59条进一步将水文气象、内涝水位等资料列为“不提供、以现场踏勘为准”。
问题描述:场地最大高差约56m,东、南、西三侧山体已开挖形成平台,生产区与办公区高差约14.2m。技术规范书要求'挡土墙及边坡加固约140m、重力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长度仅做参考以实际为准',全部资料无土石方工程量与平衡表、无挡土墙及边坡设计文件。14.2m高差采用重力式挡墙技术上不成立,且2023年场地已实施边坡防护治理工程,新旧界面不清。详勘报告进一步显示:场地素填土厚0.50~6.50m、松散、堆填时间大于5年且质量一般,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6.0m(侧壁安全等级二~三级),开挖深度超过3米须专项支护设计、超过5米须专家评审,基岩裂隙水水量较为丰富,基坑降水、止水及支护费用无组价依据。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场地平整的交付界面(现状移交还是由承包人完成场平),提供土石方平衡资料;②请提供挡土墙及边坡支护专项设计方案、结构型式与工程量;③请明确2023年已实施边坡治理工程的范围、验收情况及与本次加固的界面;④对上述无量无图内容,请设立暂估价或按实结算机制。
回复:①场地现状移交中标人,场地平整、全部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场内平衡均由中标人统筹实施,无单独土石方平衡资料提供,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测算;②挡土墙、边坡支护专项方案由中标人结合详勘地质、场地高差深化设计,满足边坡稳定、规范评审要求,重力式挡墙不满足工况时可优化支护结构,方案报招标人审核;③2023 年已实施边坡治理范围投标人现场踏勘核对,新旧边坡支护衔接、加固全部纳入本次 EPC总包范围;④土石方、挡土墙、边坡支护全部包干在固定总价内,不设立暂估价和按实签证机制。
8、关于厂外10kV启动/备用电源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要求'厂外10kV启动/备用电源接入10kV备用段母线',但全部资料无该电源的任何工程方案;初步设计载明最近电源点浩村变10kV间隔已全部使用。设备清册列10kV动力电缆约10km,与1炉1机6MW机组量级明显不符,疑似隐含厂外线路。
补疑3答复情况:第55条已明确10kV厂用电分界点为10kV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处——10kV开关柜及其柜内设备属本工程范围,厂外至分界点的进线电缆(架空线)不属本工程设计范围,分界点问题已解决;但启动/备用电源的电源点、线路路径、投资界面仍未明确。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厂外10kV启动/备用电源的电源点、线路路径方案、投资与建设界面;②请明确设备清册10km 10kV电缆的对应回路构成,是否包含厂外线路及其产权归属。
回复:①备用电源的电源点、线路路径方案以属地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最终接入电源方案为准实施;②厂外线路部分不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
9、关于35kV送出工程与高可靠性供电费
补疑3答复情况:第25、54条答复35kV电缆通道位置及路径“以属地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最终接入电源方案为准”,排管采用CPVC/MPP电力管、管径不小于φ175mm、孔数预留远期扩建需求——通道工程量仍无法锁定;接入系统批复、浩村变间隔扩建分摊、对侧保护装置归属及高可靠性供电费计取均未答复。
问题描述:35kV送出依赖浩村变扩建间隔,间隔扩建的费用分摊与实施时序未明确;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对侧(浩村变)装置归属不明;高可靠性供电费由中标人承担,但备用电源报装容量无任何依据,计费基数不明确;接入系统批复未见。
澄清请求:①请提供接入系统批复或受理意见;②明确浩村变35kV间隔扩建的分摊原则与时序、对侧保护装置归属;③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的计费容量上限与计取标准,或改由招标人承担。
回复:①本项目招标期间不提供相关资料,中标人以属地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最终接入电源方案为准实施;②35kV接入电源、对侧站侧通讯设备、调度端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③项目35kV接入电源/备用电源由建设单位(甲方)全额投资建设,全主全备,本项目高可靠性供电费可列入暂列金。
10、关于污水站建设范围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维持原请求。问题描述:环评批复(黄环建函〔2024〕2号)要求建设120t/d'中和+沉淀'污水处理站后接歙县化工园区污水厂,但该污水站在技术规范书与初步设计各卷中均无对应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兜底条款将环评符合性责任转移至中标人。
澄清请求:请明确120t/d污水站是否包含在本标段EPC范围内;若包含,请明确建设标准、费用归属;若不包含,请明确建设主体与时序,并出具不影响本项目环保验收的承诺。
回复:具体以环评为准,需满足排放和复用标准,相应实施方案(含设备选型、构筑物尺寸、布置方案等)由中标单位在深化设计阶段根据环评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具体方案报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1、关于事故水池容积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维持原请求。
问题描述:事故水池(与初期雨水池合建)容积存在三个口径:初步设计水工卷约600m³;技术规范书建构筑物表及详勘报告均为占地200m²、埋深约5.0m(折算约1000m³);按最大消防废水一次计算约972m³。技规要求'须满足环保验收及极端事故工况',未给定量依据。
澄清请求:请复核事故水池容积计算依据(消防废水量、物料泄漏量、降雨量)并明确量化容积,作为组价锁定依据。
回复:以“满足环保验收及极端事故工况”为原则,由中标单位在深化设计阶段根据消防用水量、物料泄漏量、初期雨水量及当地环保要求等进行详细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方案报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实施。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部分工程量及费用。
12、关于原水水质
问题描述:化学水处理系统(超滤+双级反渗透+EDI)设计所需的原水(市政自来水)水质全分析数据,在技术规范书与初步设计中均为空白,膜系统选型、回收率与产水水质保证无设计输入。
补疑3答复情况:第40条答复“城市自来水水质(招标文件中已有)”,并明确化学水和消防水均从工业消防水罐取水,原“成子河来河水”矛盾表述已澄清。但请招标人指明该水质资料在招标文件中的具体章节位置;若其不满足膜系统设计所需的全分析深度(全离子分析、硬度、碱度、COD、浊度、水温等),请补充提供。
澄清请求:①请指明招标文件中自来水水质资料的章节位置,或补充提供近12个月市政自来水水质全分析报告;②请将化学水系统考核的设计进水水质基准写入合同附件;③水质劣于基准时的系统调整费用请明确责任归属。
回复:水质详见补疑3附件水质月报表,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原水全分析数据,投标人如需更详细的水质资料或实际运行数据,可自行向当地自来水公司咨询或取样检测,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关于给水泵与除氧器容量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维持原请求。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要求给水系统满足'锅炉110%MCR+全厂额定减温水量'的最大工况,但设备清册电动给水泵为85m³/h×2、除氧器出力90t/h,按75t/h蒸发量110%加全厂减温水核算存在约15%~18%缺口;初设称给水泵'110%容量',名实不符。
澄清请求:请书面确认全厂额定减温水量数值及给水泵最大工况点流量、除氧器出力要求,作为设备选型与报价锁定依据。
回复:全厂额定减温水量由中标人结合锅炉110% MCR 工况热力计算确定;给水泵、除氧器按满足锅炉额定的110%蒸发量+全部减温水最大流量选型,设备选型容量缺口由中标人优化设备规格,相关费用包含在总包总价内。
14、关于冷渣器配置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维持原请求。
问题描述:冷渣器在技术规范书(3台、0~5t/h、放渣管Φ250、进渣温度950℃)与初步设计及设备清册(2台、0~3t/h、Φ325、1000℃)之间存在台数、出力、管径、温度四重矛盾;且供货归属(锅炉侧还是除渣系统侧)开口。
澄清请求:请明确冷渣器的台数、出力、放渣管径及供货与安装界面归属。
回复:冷渣器3台,其中中间1台(对应返料器回料腿位置)为细渣冷渣器,出力0~5t/h。冷渣器管径不低于Φ325,设计进渣温度950℃,冷渣器本体、配套阀门、本体短管等材料归属除渣供货范围。
15、关于暖通工程范围
问题描述:初步设计暖通卷深度不足且无设备清单;技术规范书在排烟(集中控制室排烟6次/h与配电室事故通风12次/h两口径)、防爆通风(生物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料棚顶部及输料通廊通风、3栋已建成综合楼空调等方面要求不明确或与消防、电气章节矛盾,开口内容无法组价。
补疑3答复情况:第52条仅明确集控室温湿度(夏季24~26℃、冬季18~22℃、相对湿度40%~65%)及空调形式按技规执行;第18条明确空压机按3台变频水冷式执行(考虑后期扩建),但初步设计《压缩空气站系统图》空压机为风冷式的图纸矛盾未勘误,且除总平空压站(建筑单体27)外主厂房一层亦设有空压站机房,与“本项目设1套空压系统为全厂供气”表述矛盾;汽机房通风技规5台电驱动屋顶风机、初设图纸4台、设备材料清册12台无动力风球三种口径并存,均未答复。
澄清请求:请提供暖通施工图深度资料及设备清单,逐项明确排烟、事故通风、防爆通风、料棚与通廊通风、综合楼空调的设计范围与验收口径;并请统一汽机房屋顶风机口径(5台电驱动/4台/12台无动力风球)与空压系统套数(1套还是2套)及空压机冷却方式。
回复:①投标人结合生物质防爆规范、消防规范完整深化暖通全套施工图、设备清单;集控室、配电室、料棚、输料通廊、综合楼通风空调全部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实施;②汽机房通风配置5台电驱动的屋顶风机,取消无动力风球方案;全厂仅设置一套压缩空气系统,3台空压机采用水冷变频型式,全厂供气统一由总图独立空压站供给。
16、关于初步设计有效版本
问题描述:初步设计文件存在体系性套用痕迹:第11卷建筑结构页脚残留'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字样;多张图纸沿用旧工程号YG-F202355C(2023年);技术规范书消防部分出现'水源为预处理后的成子河来河水'等外地项目内容;烟气净化部分出现'炉排燃烧区'等与本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不符的表述。初步设计目录列有第18卷(概算部分)但实际未提供。
补疑3答复情况:第60条已明确“初步设计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供投标人参考,当初步设计与技术规范书存在分歧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存在争议时最终决定权归招标人”,文件效力层级已明确;第40条已澄清“成子河来河水”矛盾(从工业消防水罐取水)。但外来项目残留条款的勘误版未发布,初步设计第18卷(概算部分)仍未提供。
澄清请求:①请发布初步设计勘误版,废止“汕头潮南”残留条款、“炉排燃烧区”等与本项目不符的表述,并作为合同附件;②请提供第18卷(概算部分)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测算依据。
回复:①初设仅作报价参考,文件内外地项目残留文字、炉排炉相关描述全部作废,投标人设计时严格按照本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本地场地条件实施,无需发布单独勘误版,投标人自主剔除无关内容;②初步设计概算详见附件。因本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当前招标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方案有所调整,本项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初步设计概算是依据传统定额和分项明细编制的估算,其中“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较高(纳入了部分项目前期费、燃料费和生产准备费等),且装置性材料费等归口应在材料设备费;招标人通过现场资料和市场信息,已在技术规范书和答疑中明确部分费用出处和设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限价是基于EPC固定总价模式,给予了投标人深化设计和自主报价的空间,发布仅是为了保证前期资料的完整性,中标人通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满足本项目要求,结算价格不超投标限价。
17、关于概算与限价构成
问题描述:请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或最高投标限价(设计300万、设备6100万、建安5600万含暂列金400万)的测算依据及组价明细口径,以便校核报价边界。
补疑3答复情况:未答复概算与限价测算依据;第67条虽明确暂列金400万元、暂估价450万元均纳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但限价整体的测算依据仍未提供,且第53条“参考最大数值”口径扩大建安工程量敞口,限价复核更形必要。
回复:初步设计概算详见附件。因本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当前招标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方案有所调整,本项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初步设计概算是依据传统定额和分项明细编制的估算,其中“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较高(纳入了部分项目前期费、燃料费和生产准备费等),且装置性材料费等归口应在材料设备费;招标人通过现场资料和市场信息,已在技术规范书和答疑中明确部分费用出处和设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限价是基于EPC固定总价模式,给予了投标人深化设计和自主报价的空间,发布仅是为了保证前期资料的完整性,中标人通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满足本项目要求,结算价格不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8、关于上料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第16条明确抓斗容积不低于5m³;第42条明确本期1个地下料坑、同步完成远期2个地坑预留口施工(共3个);第43条明确先期建设1座干料棚、2跨布置、1跨配置1台起重机、另一跨预留后期增设条件;第17条明确本标段料场暂不设置破碎机——抓斗、料坑、起重机事项已基本解决。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炉前给料设备型式(技规星型给料机3台0~20t/h与初设/清册两级螺旋给料机共6台)请明确唯一口径;②上料系统控制方式(技规DCS与初设PLC+预留接口)请明确;③各转卸点除尘器、干雾抑尘、各扬尘部位布袋除尘的点位与数量请提供清单;④松材线虫疫木检疫通道与台账设施是否含在本标范围;⑤“暂不设置破碎机”下,入炉燃料粒度(长度≤50mm、厚度≤10mm、木材宽度≤50mm)的保证责任请明确由燃料供应方承担,并明确入厂检验不合格燃料的处置与费用责任。
回复:①一级为螺旋给料机3台,二级炉前为星型给料机3台;②上料系统控制方式为DCS;③各转卸点、卸料点除尘、干雾抑尘点位由投标人根据生物质燃料转运工艺全覆盖设计,满足环保验收和现场文明卫生要求;④入炉燃料粒度指标由燃料供应方负责保证,入厂不合格燃料由供应方自行清运、承担全部处置费用。
19、关于大倾角皮带机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维持原请求。请提供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输送长度、提升高度及通廊布置(或M03图),以便组价。
回复:大倾角皮带输送机输送长度、提升高度、通廊布置由中标人结合料场至锅炉炉前落差、总图方案深化设计,相关图纸投标阶段不提供,投标人参考同类生物质项目常规参数报价,施工图设计阶段报招标人审核。
20、关于除灰渣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第51条明确需配置完整灰斗气化风系统——此为原招标文件工程量之外的新增确认事项;空压机排气压力0.8MPa与0.75MPa口径未统一。
澄清请求:①除渣系统按燃煤锅炉量级配置(振动输渣机、斗提、渣仓等)与本项目生物质灰渣量不匹配,请确认是否核减;②渣仓储量与储期两口径(40t/2炉5天与60t/2炉10天)请统一;③双轴搅拌机“额定工况用水量30t/h”与实际灰量(约1.2t/h)明显不符,请更正;④气力输灰系统请提供灰物性、输送距离、管径与气耗的设计依据;⑤飞灰残碳≤5%、炉渣残碳≤3%考核指标的检测方法与工况请明确;⑥空压机出口压力(0.8MPa与0.75MPa)口径请统一;⑦灰斗气化风系统(补疑3第51条新增确认)的风量、风压、加热方式与组价依据请明确。
回复:①系综合考虑本期及远期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②可贮存约60t炉渣,能够满足2台锅炉(满负荷)最少10天的储存量;③双轴搅拌机用水量投标人按实际灰量重新核算优化,满足放灰要求,具备额定工况和实际运行可调节量;④初步设计仅供参考,本项目为EPC总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经验和设备厂家选择合理的设计方式,满足额定参数输送工况;⑤飞灰残碳≤5%、炉渣残碳≤3%以机组额定负荷稳定工况下取样检测结果为准;⑥全厂空压机排气压力统一按 0.8MPa执行;⑦灰斗气化风系统风量、风压、伴热由投标人按厂家配套要求选型,全部费用包含在总包价内。
21、关于烟气净化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第35条明确石灰石仓底电动振打器及空气炮不予修改;第36、37条明确氨水输送泵、稀释水泵按3台(1用2备)执行,泵台数已统一;第38条给出CEMS品牌替代机制(《品牌响应表》注明+指标业绩评审);第39条明确粉尘仪为单独设备、按技术规范书粉尘仪要求执行。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炉内喷钙位置“炉排燃烧区上方3~5m”系炉排炉表述,请更正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对应位置并明确喷钙温区;②脱硝预留口径(技规“预留SNCR-z和SCR脱硝位置(2层)”与初设两卷各一说法)请统一;③CEMS按稀释法+全线进口+CO监测编写与本项目干法工艺不符,请明确按直抽法配置及套数(原烟气/净烟气);④“中标人进场前对30%~100%负荷段污染物排放因子检测作为环保设计基础数据”,项目未建成无法检测,请明确该条款执行方式与费用归属;⑤氨水罐容积请定量。
回复:①炉内喷钙温区位置、喷枪数量由投标人结合炉膛流场合理设计,确定精确的喷入标高与喷口布置方案,满足环保达标排放;②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预留SNCR-z和SCR脱硝位置(2层);③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执行,本期项目只在烟囱直管段设置一套CEMS分析仪,具体位置按由中标方设计,符合HJ 75-2017规范标准及当地环保要求;④取消中标人进场前实测排放因子要求,投标人依托同类生物质项目实测数据开展环保设计,确保本期工程建成投运后环保参数达标;⑤满足2台75t/h锅炉满负荷15天使用量,根据不同厂家设备差异,相应标准不低于环评要求。
22、关于汽机岛新增设备与参数
补疑3答复情况:第14条明确汽机排汽管路设减温器、对外供汽温度范围按240~280℃考虑、具体方案由中标单位专项设计报业主批准。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排汽管道减温器、分汽缸两路外供开口及关口表小室、出厂前旁路与蒸汽伴热、主油箱/集成油站地下布置等新增内容,请逐项确认规格与范围;②减温减压器出口温度(技规260℃与初设/清册280℃)口径仍未统一,请明确(补疑3第14条240~280℃范围是否即最终口径);③汽机年连续运行小时(技规6500h与8000h并存、双减8500h)请统一;④主蒸汽母管、高低压给水母管按2炉容量设计并预留接口的费用归属请明确;⑤1炉1机配置下锅炉故障时无任何备用汽源,对外供热中断责任请明确划分;⑥次高压参数路线请提供技术经济比选依据。
回复:①排汽减温器、两路外供分汽缸、关口计量小室、蒸汽伴热、地下集成油站等全部纳入EPC供货施工安装范围,具体功能要求参照技术规范书和补疑,相应系统设计由中标人专项设计报审投标人,许可后执行;②外供蒸汽温度区间 240~280℃为最终设计控制范围;③全厂年设计运行小时统一按 8000h;④主蒸汽、高低压给水母管按终期两炉规模预留接口,相关土建、管材费用包含在本次总包价;⑤1炉1机正式投入生产的情况下,若因中标人责任原因造成的,质保期内为中标人全权负责,质保期后协商解决;⑥次高压参数路线已通过招标人论证,不作重新比选,本项目为EPC总价合同。
23、关于化学水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未涉及本项(第40条仅明确化水与消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及工业消防水罐取水),维持原请求。①化学原水泵出力(94m³/h vs 110m³/h)请统一并确认满足系统需水;②EDI装置产水率(90% vs 95%)与出力(2×70t/h一用一备 vs 两套运行)口径请明确;③除盐水泵、EDI给水泵台数(技规3台 vs 清册2台)请统一;④化水控制体制(全厂DCS一键制水无人值守 vs 化水程控随设备供货)请明确界面与费用;⑤反渗透浓水(高盐)排放去向与全厂水平衡请闭合;⑥生水加热器汽源与温控接口请明确;⑦EDI产水水质保证(16MΩ·cm、SiO2≤10ug/L)对应的进水条件与考核方法请明确;⑧EDI前置UV及TOC过滤器、水箱聚脲内衬、环氧地坪等新增要求的必要性请确认或核减。
回复:①化学原水泵出力,应满足单台泵具备一炉一机最大负荷的需水要求;②单套EDI装置产水率,应满足单台泵具备一炉一机最大负荷的需水要求;③3台,初步设计仅作投标人参考,以技术规范书为准。④本项目为EPC总价合同,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实现技术规范书关于全厂DCS一键制水无人值守的功能要求,相应系统设计由中标人专项设计报审投标人,许可后执行。⑤反渗透浓水排放按环评要求执行,中标后在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阶段深化完善。⑥汽源为自用汽母管,温控接口应中标后在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阶段深化完善。⑦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对应的进水条件及考核方法在技术协议中明确。⑧EDI前置UV及TOC过滤器等按技术规范书执行。
24、关于水工与消防水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第40条明确消防水从工业消防水罐取水,“化学水和消防水均从3个500m³消防水罐取水”与“水源为预处理后的成子河来河水”的章节矛盾已澄清(原工业消防水罐事项部分解决);其余各项未答复,维持原请求。①冷却水供给制式(技规循环水供全厂转动设备 vs 初设工业水供给)请统一,并复核循泵与冷却塔容量;②冷却塔布置位置(综合泵房顶 vs 工业消防水罐上方)请明确并确认结构方案;③工业消防水罐容积(3×500m³ vs 3×400m³)请统一;④消防泵组参数(清册324m³/h vs 水工卷252m³/h等)请统一并复核最不利点扬程裕量;⑤生产/消防/生活全部使用市政自来水的供水能力(高峰约1800t/d)请提供供水协议或承诺;⑥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结构形式(两座 vs 一座两格)及各池容积请明确;⑦巴氏槽按终期规模一次建成的费用归属请明确。
回复:①拟定按循环水供全厂转动设备。②冷却塔拟布置在化水车间屋面;③工业消防水罐容积3×500m³;④消防泵组参数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并由中标人在深化设计过程复核扬程裕量。⑤供水协议见环评报告书附件6。⑥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巴氏槽均按终期规模设计实施,参考环评要求执行,中标人深化设计时应满足验收条件,包含在本阶段EPC合同总价中。⑥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25、关于电气系统
补疑3答复情况:第27条明确10kV厂用电接线“参照下图执行,最终实施方案以属地供电部门审查通过为准”;第28条明确低厂变按现行GB 20052-2024对应一级能效选型供货;第45条明确调度数据网、AVC子站、绿电直连通讯接口设备不纳入本EPC范围,但中标方须预留扩展安装空间及安装条件并做好配合;第46条明确双北斗对时为主、GPS授时模块备用作为第三级冗余;第47条明确对侧站侧通讯设备、调度端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第48条明确蓄电池按实际负载增容;第49条明确UPS供电时长按90分钟执行;第50条明确需要扩音对讲系统。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高压变频器容量(750/280/220kW)小于所配电机功率(800/355/250kW),请按电机功率修正;②10kV电缆额定电压(8.7/10kV与8.7/15kV)请按不接地系统要求更正;③疏散照明体制(集中电源90min与自带蓄电池30min)请统一;④生物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1区)请提供防爆分区图与设备清单;⑤接地电阻(技规≤0.5Ω与初设≤4Ω)请按岩石场地实际明确设计值;⑥第45条“预留扩展安装空间及安装条件”对应的土建与安装费用请明确组价口径。
回复:①按技术规范(
四、热力部分)的电机功率匹配高压变频器;
②本工程10kV系统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电力电缆额定电压对应选型;③应急照明灯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90min;疏散标志灯采用自带蓄电池型,持续放电时间≥30min;④生物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1区)防爆分区图及设备清单和接地电阻由中标人设计,岩石场地不满足时应专项处理;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⑤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建预留、预埋件、基础、管线预埋、设备安装位置及间隔预留等全部相关土建及安装费用,均包含在对应项目综合单价中。
26、关于热控与信息化
补疑3答复情况:第60条明确全厂DCS控制(吹灰、除尘、除灰渣、化水均纳入DCS),集控室采用全彩小间距无缝拼接LED显示屏(物理点间距≤1.6mm);第61条明确所有系统和设备品牌均需招标人同意、按技规执行(TSI由汽轮机厂成套配供的建议未获认可);第62条明确DCS授权接口接入本期新建SIS/MIS系统,并预留与集团智慧电厂对接接口;第63条对大屏幕面积“不予修改,以招标技术规范为准”;第64条明确消防控制室按规范设置、具体点位报招标人审定。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SIS/MIS管控一体化、万兆网络、KKS编码、集团OA/金蝶/智慧热网接口等配置,请明确供货清单边界与集团接口费用划分,对6MW机组适度核减;②“自动/保护投入率100%”作为DCS性能考核条件的验收口径请明确;③风量测量装置限定矩阵式且参数与蒸汽流量计混淆(540℃/40MPa),请放开原理限制并更正参数;④工业电视约100点、红外热成像、90天存储、大屏按一期+二期一次建成等请提供点位表与费用归属——第63条答复后大屏面积仍无定量口径,组价依据缺失;⑤仪控引用标准版本(DL/T 5072三个年份并存等)请提供有效版本清单。
回复:①MIS包含SIS,本标段只新建MIS系统,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参数,MIS的接口预留权限中标方负责,集团智慧热网权限已开通对接口。②所设置自动/保护能全部投切并使用,自动/保护投入率100%”为DCS系统验收考核条件。③按技术规范书执行且满足540℃、0-40MPa压力。④按照中标后施工设计图上的集控室尺寸大小设计大屏面积,原则上按照大体、美观等设计,方案报业主审核同意后实施。⑤按照现行有效版本执行,请自行查找现执行版本内容清单。
27、关于建筑结构
补疑3答复情况:第30条明确地上输料栈桥封闭布置(型钢钢桁架、两侧及顶部钢檩条+夹芯板围护、钢骨架轻型桥面板),地下输料通廊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墙面铺贴瓷砖;第31、32条明确楼梯间地砖及楼地面、顶棚做法不予调整,按技规执行;第33条明确内外墙以技术规范书为准(240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第34条明确现有护坡区域可不做围墙,具体实施方案报业主审核;第43条明确干料棚配置1台起重机(另一跨预留增设条件)。装修与墙体口径已基本统一。
澄清请求(未决事项):①干料棚行车吨位(10t)、轨顶标高与第二跨轨道梁预留的供货范围请明确;②围墙(约960m)、挡土墙(约140m)等“长度仅做参考以实际为准”项目,请提供锁定工程量或按实计量规则;③外窗(断桥彩铝LOW-E中空与初设铝合金单层)、屋面防水等级(Ⅰ级与二级)口径请明确;④3栋已建成综合楼精装修与消防改造的范围、验收责任及150万元暂估价使用规则请明确,“厂内现有3栋建筑安装空调”是否含在暂估价内;⑤烟囱建筑图与结构方案、外立面标识的范围请提供;⑥“设备及基础拆除”的具体对象、范围与清单请明确;⑦安装工程主材(管道、电缆、保温)归口建安费或设备购置费的计价口径请明确。
回复:①安装1台行车,两跨轨道梁底部标高(即牛腿顶面标高)保持一致,另一跨不安装轨道梁。②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③外窗参照建筑节能规范要求执行。④厂内现有3栋建筑安装空调在暂估价内。⑤招投标阶段不提供相应资料,具体由中标人在深化设计阶段报投标人审定。⑥投标人如需了解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设备及基础拆除指项目建设期如有拆除的情况。⑦设备购置费。
28、关于供热负荷与外供汽量
补疑3答复情况:第12条答复外供管线暂定分设两路、“整体方案需满足外部管网对接和用户使用量……具体方案由中标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外供汽流量参数、厂界接口具体位置仍未提供,供热负荷数据与供热协议未答复。
澄清请求(维持):请提供供热负荷调查表及与歙县化工园区、富堨园区的供热协议(或意向),明确正常/最大外供汽量的唯一口径(44.62/48.57/60/65t/h四个版本并存),以及厂外供热管网与厂区供汽接口的分界点。
回复:招投标阶段不提供相应资料,全厂终期规模的最大外供蒸汽量按不低于每年120万吨设计,本标段按单炉75t/h的最大供汽量考虑;厂外管网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分界点待中标人施工图设计阶段报中标人审定后实施。
29、关于外部接口条件
补疑3答复情况:第58、59条明确不提供进站道路接口点坐标及道路长度、管网接口点坐标、水文气象报告及50年一遇内涝水位,“投标人如需了解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对于未充分踏勘导致的施工迁移改造内容,含在EPC总包费用内,不另行签证”——外部接口基础资料请求被拒绝,且风险全部转移给投标人。
澄清请求:①市政自来水接入点、管径、计量与供水能力协议请提供;②厂外供热管网的产权与建设界面、与本项目的时序衔接请明确;③生物质燃料(农林废弃物,设计年耗约14.75万吨)的供应协议或县域资源保障文件请提供;④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的接纳协议或去向证明请提供;⑤恳请重新考虑补疑3第58、59条风险分配——招标人掌握而不提供的基础资料属于报价必需输入,由此产生的不可预见工程量请设立按实签证机制。
回复:①供水协议见环评报告书附件6,市政自来水接入点、供水协议投标人自行对接供水公司核实;②厂外供热管网建设、产权、时序由招标人统一实施,中标人仅负责厂区内供热管道至厂界接口;③生物质燃料供应及灰渣综合利用由招标人负责;④招标文件已明确不提供水文、管网、道路接口坐标,所有外部接口配套、踏勘不足产生的增量全部包干在合同总价,对应内容不设立按实签证机制。
30、关于施工许可与开工节点
补疑3答复情况:第24条明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质监备案、并网验收及相关迎检组织工作由招标方牵头负责,中标方负责质量管控、资料整理、问题闭环整改并配合——监检责任部分厘清;第65条明确本项目无须缴纳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
澄清请求(维持):招标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进场施工,同时要求2026年10月7日前取得任一单体施工许可证(逾期违约金20万元/天),进场施工日期早于取证截止日期,存在未批先建的合规矛盾。请明确:①开工令签发与施工许可证取得的责任划分;②因招标人原因(图审、质监注册、用地规划许可等前置手续)导致取证延误的违约金豁免机制;③2026年8月20日计划开工与8月31日进场施工两个口径的关系。
回复:①开工令由施工方发起,建设方、监理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中标人配合的节点不得延误;②若因招标人规划、图审、用地手续延误导致施工许可证逾期取得,对应工期违约金予以豁免;③2026年8月20日为计划进场设计筹备时间,8月31日为正式进场施工时间,两项口径统一,具体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31、关于质保期起算条款与法定规则的分歧
问题描述:投标人须知2.9条招标范围载明“……取得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投运备案证明书后的两年质保期等”。该条款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通用规则存在差异,对承包人风险过大: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因非承包方原因(如电网调度安排、业主配套手续滞后)迟迟无法取得投运备案证明,将直接导致质保期起算时间被不合理拉长,承包方需额外承担超出常规周期的质保义务,变相延长质保服务时长。补疑3未涉及本条款。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质保期统一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②若坚持与投运备案证明挂钩,请设定最长等待期限(建议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超过12个月)届满即视为质保期起算,并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约定免责与费用补偿机制。
回复:以取得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投运备案证明书后的两年质保期为,最长等待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届满即视为质保期起算。
32、关于红线内杆塔迁改的费用归属
问题描述:技术规范书(二十六)其他条款约定:对红线范围内冲突的高低压线路、杆塔进行迁改优化“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补疑3第26条答复:塔杆迁改由招标方向属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并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中标方配合流程办理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界面已改为招标人主导,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条款未同步修订,且迁改范围(是否仅综合楼附近1处塔杆)、迁改方案、迁改目的地与工程量依据仍未明确,费用敞口无法测算。
澄清请求:①请明确杆塔迁改费用与补疑3第26条工作界面相匹配,由招标人承担(或列入暂估价/按实签证列支),并同步修订技术规范书相应条款;②请确认本次迁改是否仅涉及综合楼附近1处塔杆,并提供迁改方案与工程量依据。
回复:①迁改费用列入暂估价;②本项目迁改项为综合楼南侧上方一根通信线缆。
33、关于初步设计图纸深度不足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提供图纸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①总平专业:用地红线一圈未见设置围墙,未见挡土墙或护坡衔接场地内外高差,厂区排水方式(埋地雨水管道或雨水明沟)未明确;用地东北侧已建1#、2#、3#综合楼位置与实测地形图不符,以何者为准未明确;总图工程做法(土方平整、挡土墙或护坡、围墙、道路、绿化、水沟)缺失;未提供未经修改的原始现状地形图(无法核对场地内高压线、高压铁塔等不利因素);②建筑专业:缺门窗尺寸与编号,缺初步设计说明及各部位装饰构造做法;主厂房及各建筑单体外墙做法不统一(图纸注明真石漆外墙,设计说明注明砌体围护、室内外均为涂料饰面),请明确普通涂料还是真石漆外墙;③结构专业:无初步设计图纸;④热力专业:缺供热管道图纸;⑤自控专业:就地仪表、控制阀门仅有数量无采购参数,分散控制系统仅有总I/O数无DI/DO/AI/AO分项数量,电缆、钢材、管材、管件阀门仅有数量或重量无具体型号规格。
澄清请求:请补充上述图纸及设计文件至初步设计深度;对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补充的,请将对应工程内容纳入暂估价或按实计量结算范围。
回复: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34、关于技术规范书土建类条款的优化确认
问题描述:①十二
(四)
(8)条:泵基础、电机基础等非核心设备的二次灌浆层可采用补偿收缩细石混凝土,无必要采用灌浆料;②十二
(八)条:根据现行规范,地坑、水池等地下结构防水等级应按P8;③十二(十一)条:厂房内除汽机平台与锅炉平台外,其余厂房工作平台与工作间可不与主体脱开;填充墙构造按规范要求不需设置间隔2米的系梁,宜按间隔4米设置圈梁结合拉结钢筋的方法提高砌体墙稳定性;④十二(十五)条:化水间屋面主跨为15米,跨度较大,宜采用轻钢屋面;⑤设计说明与压缩空气站系统图中空压机排气压力为0.8MPa,设备材料清册为0.75MPa,不一致,建议统一按0.8MPa。
澄清请求:请逐项确认上述优化建议是否采纳;不采纳的请说明技术依据,以便准确组价。
回复:①不予修改,采用灌浆料。②防水等级不低于P8。③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执行④不予修改,采用钢筋混凝土屋面。⑤统一按0.8MPa。
35、关于行政审批与立项文件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未附:①项目备案证明、项目选址意见书及供热、供电相关的行业专项审批文件等行政审批资料;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文件。上述文件关系承包范围、外部接口条件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合法性与完整性核验。
澄清请求:请提供上述行政审批及审核文件(或可公开核验的文号与批复要点)。
回复:本项目为黄山市发改委核准批复,相应行政审批文号见招标文件正文;初步设计概算详见本补疑附件。因本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当前招标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方案有所调整,本项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初步设计概算是依据传统定额和分项明细编制的估算,其中“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较高(纳入了部分项目前期费、燃料费和生产准备费等),且装置性材料费等归口应在材料设备费;招标人通过现场资料和市场信息,已在技术规范书和答疑中明确部分费用出处和设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限价是基于EPC固定总价模式,给予了投标人深化设计和自主报价的空间,发布仅是为了保证前期资料的完整性,中标人通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满足本项目要求,结算价格不超投标限价。
36.技术规范和初步设计中汽车衡均只设置1台重车衡,请明确本项目是否还需要配置1台轻车衡。
回复:本项目仅设置1台重车汽车衡,不增设轻车衡,满足生物质燃料进厂、灰渣出厂计量全部需求。
37.请明确电厂调试阶段所需要的燃料、加药系统的药品(氨水、联氨、磷酸盐等)、化学制水的酸碱、调试用的设备油、用水用电等由哪一方承担?
回复:①项目的临时设施设备、水电等由中标人自理。工程相关手续由中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由中标人组织,招标方全力配合。工程完工后,无关设施设备、土建工程等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完成拆除、清运至指定地点,由此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商用电前要和业主签订用电协议,依据项 目所在地的电费收费标准,按照购电价格平均值(即1元/度)进行结算。总承包商用水前要和业主签订用水协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水费标准,按照自来水到 厂价(即4元/吨)进行结算。②项目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考核工作所需的物料消耗费用(除生物质燃料费)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经招标人审计确认后列入总包费结算。性能考核合格后的试运和正式运行的机组燃料费、水费、电费等为发包人承担。
38.请提供已经批复的接入系统报告?如果未编制,请明确接入系统报告是否在我方的范围?
回复:本项目暂未编制接入系统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的编制、报审及批复工作不属于此标段招标范围。
39.依据《黄山歙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A 标段)技术规范》P95页内容“10kV采用户内铠装移开式(中置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成套设备,额定电压12kV,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路开断电流20kA,4s热稳定电流20kA,额定动稳定电流50kA(峰值)”,但招标文件附件《YG-F202618C-D01-01 电气主接线》中表示,10kV开关柜开断能力为31.5kA。两处描述相互矛盾。请明确本工程10kV开关柜的短路分断能力选型要求。
回复:针对断路器参数选型,统一明确:
35kV按40.5kV/1250A/>25kA/>25kA(4s)/63kA(峰值)配置;
10kV 进线、母联、厂变高压侧按12kV/1250A/25kA/25kA(4s)/63kA(峰值)配置;
10kV 电机馈线按12kV/630A/25kA/25kA(4s)/63kA(峰值)配置;
发电机出口按12kV/1250A/40kA/40kA(4s)/100kA(峰值)配置。
40.请明确试运行阶段上网电费是否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收益及成本?
回复:①整套试运期间机组上网产生的电费收益归招标人所有。②项目的临时设施设备、水电等由中标人自理。工程相关手续由中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由中标人组织,招标方全力配合。工程完工后,无关设施设备、土建工程等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完成拆除、清运至指定地点,由此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商用电前要和业主签订用电协议,依据项 目所在地的电费收费标准,按照购电价格平均值(即1元/度)进行结算。总承包商用水前要和业主签订用水协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水费标准,按照自来水到 厂价(即4元/吨)进行结算。③项目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考核工作所需的物料消耗费用(除生物质燃料费)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经招标人审计确认后列入总包费结算。性能考核合格后的试运和正式运行的机组燃料费、水费、电费等为发包人承担。
41.请明确本项目永久用地相关税费、赔偿是否在我方范围?
回复:本项目永久用地相关税费、赔偿,不纳入本次招标合同总价。
42.根据招标文件附图中地形图及现场踏勘,厂区入口附近南侧山体边坡未进行治理,且位于红线范围外,大致范围见下图,请招标人明确红线外边坡治理是否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图片见附件)
回复:标记区域边坡治理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43.招标文件附图中,红线范围与场地实际可利用区域存在少量偏差,招标人能否提供原始地形图测量文件及红线附图,以复核红线坐标准确性。
回复:见本补疑附件。
44.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1)、(2)要求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单机容里不低于6MW机组的热电或火力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单机容里不低:于6MW机组的热电或火力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的工程设计业绩: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单机容里不低。于6MW机组的热电或火力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的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
投标人设计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我方疑问:设计业绩是否提供合同和审图合格证,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而不是竣工时间。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5.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业绩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单机容量不低于6MW机组的热电或火力发电或垃圾发电或生物质发电的工程业绩”
我方疑问:污泥与工业固废焚烧发电的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生物质发电工程业绩的要求。
回复:不属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6.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规定,若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为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避免后期投诉,需要招标人主动公开已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确保所有投标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我方疑问:目前随招标文件公开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无概算部分内容,初步设计文件未完全公开,请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文件作为投标人的参考资料。
回复:初步设计概算见本补疑附件。因本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当前招标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方案有所调整,本项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初步设计概算是依据传统定额和分项明细编制的估算,其中“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较高(纳入了部分项目前期费、燃料费和生产准备费等),且装置性材料费等归口应在材料设备费;招标人通过现场资料和市场信息,已在技术规范书和答疑中明确部分费用出处和设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限价是基于EPC固定总价模式,给予了投标人深化设计和自主报价的空间,发布仅是为了保证前期资料的完整性,中标人通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满足本项目要求,结算价格不超投标限价。
47.在评标办法2.2.1
(2)中提到:“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同时在技术标书模版中,其目录列了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和其他内容两个章节,请确认50页是对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这个章节的页数要求,还是对整个技术文件的页数要求?
回复: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篇幅不超过50页。
48.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以方便投标人测算费用?
回复:不予提供,本项目为EPC,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9.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提供工作范围划分表,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负责的范围界限?
回复:不予提供,本项目为EPC,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0.请明确建筑安装工程控制价5600万元(含暂列金400万)是否包含设备安装费和设备安装辅材材料费(如:管道、阀门、电缆等辅材)?设备和材料执行税率不同,合同和控制价此项范围不一致,请明确报价时材料包含在哪项,执行什么税率。(图片见附件)
回复:管道、阀门、电缆等辅材包含在设备安装费中,应按13%税率执行,且开具足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税率需按上级部门最新的规定执行。
51.若因地勘报告不准确而导致的基础处理增加费(如基础换填)是否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回复:若投标人认为地勘报告与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不符,应以自行踏勘为准,招标人委派的第三方地勘报告,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导致基础处理发生新增换填、超深开挖、特殊地基处理、桩基变更等额外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52.总平面布置图设计道路及广场面积13500m2,而技术规范书无道路做法说明,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提供道路做法,并明确厂区道路是否需要铺设沥青,道路路侧石是否有材质要求?
回复:厂内道路暂定仅厂区大门至行政楼区域道路为沥青路面,其他道路为混凝土路面,道路路侧石材质选用仿石混凝土路侧石,具体由中标人深化设计后经招标人审定实施。
53.招标文件缺少以下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可研批复估算;
(2)初步设计概算;
(3)围墙以及挡墙初设。
回复:①本项目为黄山市发改委核准批复,相应行政审批文号见招标文件正文;②初步设计概算详见附件。因本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当前招标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方案有所调整,本项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初步设计概算是依据传统定额和分项明细编制的估算,其中“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较高(纳入了部分项目前期费、燃料费和生产准备费等),且装置性材料费等归口应在材料设备费;招标人通过现场资料和市场信息,已在技术规范书和答疑中明确部分费用出处和设备要求;招标文件中的限价是基于EPC固定总价模式,给予了投标人深化设计和自主报价的空间,发布仅是为了保证前期资料的完整性,中标人通过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满足本项目要求,结算价格不超投标限价。③围墙与挡墙初设仅简单描述,投标期间按技术规范书和补疑为参考。
54.招标技术规范书P163页,冷却塔要求具备冬季防冻功能,如增加回水管、补水管直接连通至循环水池(不经过冷却塔)。
问题:由于本项目冷却水量较小,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循环水池是否为冷却塔本体所带的收水槽?
回复:是。
55.招标技术规范书P168页,建设终期规模巴氏槽及在线监测仪表装置,满足一期及二期工程污水排放要求。
问题:请明确巴氏槽及在线监测仪表监测项目是否只考虑污水流量?
回复:按环保合规与全厂污水排放管控要求,至少包括污水流量,具体按环保要求满足环保验收。
56.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在招标文件内未见明确要求,请确认,是否直接按照初设说明执行,即:杀菌采用加氯方式冲击加药,不设加药装置;设置一套缓蚀阻垢剂加药装置,一箱两泵。
回复:综合初设建议和相应开式循环水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要求,具体由中标方出具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审定执行。
57.招标文件第144页:多介质过滤器与自清洗过滤器之间无水箱,初设文件未见该泵,且该水泵与前端化学原水泵功能重复,是否可以取消。(图片见附件)
回复:不予采纳。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制水工艺和对应阻力,设置合理的泵送系统及管道旁通,若取消应由投标人提供相应技术路线和设备选型,确保原水泵满足额定工况下泵送至超滤产水箱的条件,具体由中标方出具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审定执行。
58.招标文件第145页:预处理系统反洗水回收装置在招标文件未作明确要求,初设文件未提及该装置,请明确处理工艺及设备配置数量、规模、产品水回用点。(图片见附件)
回复:预处理系统反洗水回收装置在本期工程范围内。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具体方案由中标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59.招标文件第152页:EDI进水要求前置UV装置,UV装置在初设文件未见,在招标文件144页的工艺流程未见,是否必须设置,请确认。
回复:需要设置。
60.招标文件第101页、154页:
一、二级RO给水泵均要求配置变频器,该类水泵常规为工频泵,高压泵为变频泵,且初设文件也是工频泵设计,请确认,本次投标是否可以按工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1.招标文件第151页:EDI给水泵数量要求3台(2用1备),变频控制,与初设文本(2台)不一致,且根据招标文件描述的EDI运行工况,该泵是否可以按照2台设计。(图片见附件)
回复:按2用1备设置,以招标文件为准。
62.招标文件第154页:关于除盐水泵数量不统一,结合初设文件除盐水泵为2台,请确认是否按照2台配置。(图片见附件)
回复:3台除盐水泵。
63.招标文件第155页:锅炉饱和蒸汽取样点配置Na表,根据规范及工程经验,一般亚临界机组配置Na表,请确认,是否必须设置。
回复:依据GB/T12145—2016规范标准需要设置Na表,中标方根据锅炉参数、特性等条件,可综合评定是否需要设置。
64.招标文件第155页:除氧器出口取样点数量为2,本次新建1台高压除氧器,该取样点数量是否可以按照1个点设计。(图片见附件)
回复:一台除氧器一个取样点,分析仪分两路,一点进表计分析,一点做为手动(M)取样接水点。
65.请确认是否只有锅炉补给水系统的分析仪表需要执行以下品牌,汽水取样系统是否需要按此执行。(图片见附件)
回复:全部执行。
66.关于给水加氨、加二甲基酮肟装置、炉水加磷酸盐装置,招标文件要求每套加药装置均两箱三泵(计量泵2用1备),考虑本次新建1炉1机和1台除氧器,建议每套加药装置改为两箱两泵(计量泵1用1备,框架预留二期第三台计量泵位)。
回复:两箱三泵(计量泵2用1备)。
67.本项目水源为自来水,水质较好,建议锅炉补给水系统取消多介质过滤器,自来水经由化学原水泵直接依次进入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及后续系统处理。
回复:不予采纳,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执行。
68.环评报告第60页中提及破碎系统需要在原料库中设一台40t/h的破碎机,初步设计文件中不含破碎机设备,请问是否需要增设破碎机及相关除尘设备。费用是否已包含在设备费内。(图片见附件)
回复:本期项目为一期A标段,本标段暂不设置破碎机,相关除尘设备按招标文件执行。
69.燃料输送皮带机带宽800mm偏窄,建议1000mm,请确认是否需要调整皮带机宽度。
回复: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同时,EPC总包单位本着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新颖美观的原则,充分足额报价,不得以报价低为由,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具体方案由中标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70.技术规范P30:给料跨设有1台10t抓斗桥式起重机;初设设备清册:抓斗起重机 S=34.5m,Gn=10t 5m³抓斗。
问题:一般燃煤10t配5m³抓斗,生物质10t配10m³或者8m³抓斗,请明确。
回复:抓斗不低于5m³,具体采购安装前由中标单位报经业主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71.技术规范P36
(3)各转卸点、卸料点设置除尘器、无动力导料槽和干雾抑尘装置等除尘措施。
问题:大倾角皮带不适用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请确认是否可以取消。
回复:大倾角皮带转卸点仍应设置除尘、抑尘措施,无动力导料槽不适用可取消,但需保证除尘效果。本项目为EPC,招标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详勘等仅作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发挥类似工程设计建设的丰富经验,充分预测和计算工程投资造价,充分考虑上述文件、技术资料可能存在的漏项或错误,只能提高与优化,不能降低标准。具体选型以中标后三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
72.主厂房内设有空压站房,厂区总图中也有独立空压站,厂区部分是否可以取消独立空压站。
回复:以总图里的独立空压站为准,厂房内不再增设空压站。
73.空压机要求2用1备,正常一炉一机采用1用1备即可满足要求,是否可以采用2台空压机1用1备方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4.初设文件中汽机为高位布置,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有相关地下油站相关描述,需明确本项目汽机是否可采用低位布置。
回复:本项目汽轮发电机组按零米布置,油站为附属地下油站,确保回油畅通。
75.推荐品牌中有减速箱,请明确汽机是否为高转速汽轮机,请明确转速的具体要求。
回复:按反动式高转速选型。
76.技术规范P78:本工程设置2台10m³疏水箱(满足规范的可并联)。
问题:需确认是否可使用单台20m³水箱替代。
回复:可使用单台20m³水箱替代,但需满足相应规范和验收要求。
77.技术规范P72、P78:除氧器进汽管道的阀门前后和底部要设疏水阀组排至零米地沟(P72);热力系统管道等的启动和经常疏水要分别独立的接入高压疏水扩容器(P78)
问题:P72与P78相关描述冲突,需确认是否认可以下方案:
(1)放水至0m管沟或无压放水母管;
(2)设计经常疏水/启动或高/低压疏水母管,实现疏水回收或集中排放;
(3)主汽管道疏水单独接至疏水膨胀箱。
回复:除氧器进汽管路和其他热力系统管道疏水的压力等级不一致,故考虑分别单支进入疏水扩容器;外排地沟的目的是便于运行后期操作时观察疏水情况,单一纯回收会影响日常操作的目视管控。具体方案根据中标人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报请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78.技术规范P79:规范疏水扩容器排汽管朝向,并增设排汽管消音器和底部疏水。
问题:疏水扩容器排汽管道可通过增大排汽管道管径降低或消除噪音,没有必要设置消音器,是否可取消消音器。
回复:不取消。
79.技术规范P82:所有阀门的旁路门和放水、放气及疏水采用
一、二次门。
问题:请确认PN≤25的放水、放气是否采用二次门;根据DL/T 5054-2016相关内容,PN≤25的放水、放气无相关要求。是否按规范执行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0.技术规范P28、29:
(1)介质温度高于350℃的设备、蒸汽管道、水管道、热风道的保温材料采用微孔硅酸钙或硅酸铝制品;
(2)介质温度小于等于350℃的设备、汽水管道、烟风道、煤粉管道等的保温材料采用玻璃棉制品。
技术规范P84:温度>200℃的汽水管道保温层采用硅酸铝制品;温度≤200℃的汽水管道保温层采用岩棉缝毡制品;温度≤50℃的不保温。
问题:P29、29页与P84页关于保温相关描述冲突;需确认以下内容:
(1)温度高于350℃采用微孔硅酸钙或硅酸铝制品;
(2)温度小于等于350℃采用玻璃棉制品或岩棉缝毡。
回复:温度>200℃的设备、汽水管道、烟风道、煤粉管道等保温层采用硅酸铝制品,温度≤200℃的设备、汽水管道、烟风道、煤粉管道等保温层采用岩棉制品。保温结构的保护层材料管道均采用≥0.7mm的彩钢板。
81.请明确厂外10kV启动/备用电源容量。(注:设计分界点已在补疑4第28条中明确为10kV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处)
回复:8MVA。
82.明确红线外电线杆是否迁移,对于进场大门布置存在影响,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范围内。(图片见附件)
回复:红线外输电线路铁塔的整体迁移,不包含在本次投标范围内。
83.因厂内护坡影响,原定空压站单体、化水车间及水泵房的附属水箱目前设置在护坡上,需移位调整。后期中标后总图方案是否可以合理优化调整。(图片见附件)
回复:可以优化调整,但需综合考虑水箱区域的整体集中布置,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具体以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为准。
84.明确总平图生活区道路宽度,目前道路宽4m,实际空间不足,拓宽生活区道路,会影响生产区运行。请明确生活区道路具体要求(图片见附件)
回复:行政生活区道路需满足双向单车道布局,初步设计仅作为投标参考,具体以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协议为准。
8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施工图预算,请招标方明确采用哪种预算定额?
回复:建安费用最终结算是以“投标报价±经济签证(如有)±材料调差(如有)”为准;施工图预算用于过程进度款拨付依据;结算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86.请招标方明确施工标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是否包含主、辅材采购费用?
回复:主、辅材采购费用应为设备材料费。
87.招标文件中约定厂区绿化工程列入暂估价300 万元。中标人需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进行设计施工,经招标人审计确认后列入总包费用。装饰装潢专项费用列入暂估价 150 万元,中标人需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进行设计施工,经招标人审计确认后列入总包费用,该项费用仅作为现有厂内三栋行政综合楼区域优化升级使用,不包含本期 EPC 工程二次装修。如上述两项工程最终审计费用超过暂估价是否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回复:①本项目暂列金400万元、暂估价450万元,均纳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中。
②其中厂区绿化:中标人需编制一份红线内绿化施工图纸和效果图,具体实施方案报业主方审批后实施。该项费用在招标范围内。本项费用列入招标合同暂估价200万元。
③厂外道路:市政道路至厂区大门范围内的道路需进行改造(含桥梁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由中标人编制,报送业主单位确认后实施。该项费用在招标范围内。本项费用列入招标合同暂估价100万元。
④装饰装潢:作为现有厂内三栋行政综合楼区域优化升级使用,不包含本期EPC工程二次装修。该项费用在招标范围内。本项费用列入招标合同暂估价150万元。
⑤本项目结算金额不超过投标报价。
88.请明确招标文件中改造、基础拆除工作包含哪些范围?
回复:投标人如需了解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设备及基础拆除指项目建设期如有拆除的情况。
89.招标文件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均可调整,投标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此部分费用调整为合同固定总价之外的费用调整?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条和第五章第9节执行。
90.请招标方明确,试运期间的机组燃料费、水费、电费为发包人承担,其他为承包人范围。
回复:①项目的临时设施设备、水电等由中标人自理。工程相关手续由中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由中标人组织,招标方全力配合。工程完工后,无关设施设备、土建工程等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完成拆除、清运至指定地点,由此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商用电前要和业主签订用电协议,依据项 目所在地的电费收费标准,按照购电价格平均值(即1元/度)进行结算。总承包商用水前要和业主签订用水协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水费标准,按照自来水到 厂价(即4元/吨)进行结算。
②项目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及性能考核工作所需的物料消耗费用(除生物质燃料费)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经招标人审计确认后列入总包费结算。性能考核合格后的试运和正式运行的机组燃料费、水费、电费等为发包人承担。
91.请招标方明确,质保期是否为72+24 小时试运行完成后开始计算。
回复:以取得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投运备案证明书后的两年质保期为,最长等待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届满即视为质保期起算。
92.招标文件14.3.2约定,项目开工后,支付该项费用的20%预付款;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预付款不扣回,进度款需工程量已达到预付款进度后再支付),累计支付到该项费用的80%时停止拨付;性能考核后付至该项费用的80%。性能考核后付至该项费用的80%,此条是否有误?
回复:此处系笔误,性能考核合格后付至该项费用的90%。
93.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电气系统所需全部设计与图纸、设备材料、供电部门评审、送电调试,并承担高可靠性供电费。此条是否与试运期间的机组燃料费、水费、电费为发包人承担矛盾?
回复:试运期指72+24小时性能考核合格后为准。
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与本补疑不一致的,以本补疑为准。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 楼
联系人:高楚翘
电话:0551-66223267、66223831
2026年7月29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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