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农产品分拣厂房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农产品分拣厂房项目已由莲发改农经字〔2026〕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衔接资金,招标人为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村民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规模
2.1工程名称: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农产品分拣厂房项目
2.2工程地点: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四组
2.3 项目规模:新建一座占地约3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左右的农产品分拣厂房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
2.5本项目施工费:2204678.59元
2.6资金来源:省级衔接资金。
2.7 本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7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8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194.190.220:9000/)下载获取相关资料。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确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8月 5 日 14 时 00分,提交地点: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6 年 8月 4 日17 时 30分前网上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在萍乡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公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花县升坊镇石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中良
联系电话:137555080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泰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新
联系电话:13979990605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