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凤鸣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凤鸣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贡井区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贡发改【2024】253号 |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252362㎡(包含河道生态修复226282㎡,水生植被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6080㎡)和生态湿地构建9351㎡。;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535.62 |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4.96 勘察:0.4; 设计 :1.6; 监理 :1.0; 施工:11.96;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7-29 00:00至2026-07-31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7-29 00:00至2026-07-31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从业章(提供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QQ邮箱:349364521 ;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3-33063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