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建工物业公司冶金城邦片区及所管理办公楼2026-2028年度电梯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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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冶建工物业公司冶金城邦片区及所管理办公楼2026-2028年度电梯维保服务询价(询价编码:20260706111)的补遗/答疑详见附件,请各报价人及时下载查看。
询价文件内第17项第3条中列明的“报价人按合同签约价的5%向询价人提供履约担保”,现澄清修改为“
1、担保金额:乙方应按合同签约价的[5]%,人民币小写[ ]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2、本合同履约担保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
(2)开具的保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被视为“合格担保”:
①出具主体:须由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
②性质: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担保书,不得附加任何除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外的其他付款条件。
③格式与内容:格式及内容须严格采用甲方提供的模板。
④有效期:有效期须持续覆盖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等)履行完毕之日后【不少于六个月】,并明确约定到期自动失效后的衔接安排。
(3)债权质押,需经甲方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相应债权质押完成后,方可视为履保证金缴纳。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现金保证金,或其提供的保函未被甲方接受,则本合同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赔偿因其缔约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有)。同时,甲方有权将合作标的另行处置,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履约担保的期限:合同履行完毕
4、履约担保返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与甲方签订合同;②提供合格且足额的发票;③服务完毕且结算办完。”
附件合同中第六条履约保证方式相应的描述作同样修改,请各报价人注意。
其他内容不变。
中冶建工集团物业公司
2026年7月27日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冶建工物业公司冶金城邦片区及所管理办公楼2026-2028年度电梯维保服务询价(询价编码:20260706111)的补遗/答疑详见附件,请各报价人及时下载查看。
询价文件内第17项第3条中列明的“报价人按合同签约价的5%向询价人提供履约担保”,现澄清修改为“
1、担保金额:乙方应按合同签约价的[5]%,人民币小写[ ]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2、本合同履约担保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
(2)开具的保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被视为“合格担保”:
①出具主体:须由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
②性质: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担保书,不得附加任何除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外的其他付款条件。
③格式与内容:格式及内容须严格采用甲方提供的模板。
④有效期:有效期须持续覆盖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等)履行完毕之日后【不少于六个月】,并明确约定到期自动失效后的衔接安排。
(3)债权质押,需经甲方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相应债权质押完成后,方可视为履保证金缴纳。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现金保证金,或其提供的保函未被甲方接受,则本合同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赔偿因其缔约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有)。同时,甲方有权将合作标的另行处置,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履约担保的期限:合同履行完毕
4、履约担保返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与甲方签订合同;②提供合格且足额的发票;③服务完毕且结算办完。”
附件合同中第六条履约保证方式相应的描述作同样修改,请各报价人注意。
其他内容不变。
中冶建工集团物业公司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