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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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招标公告---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
公告内容:
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七门核电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规划建设六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厂区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工程码头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为了保障进出港船舶的航行安全,准确标识码头位置及回旋水域,需要进行航标技术服务。根据码头平面布置方案,营运期设置灯桩2座,灯浮标1座。本工程所设置航标均需配置北斗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功能,纳入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现有的航标遥测遥控系统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 10:00---2026年8月03日 10:00,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11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导航助航工程设计通过评审并取得海事许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2.本服务完成并取得工程当地海事局验收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80%。
3. 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金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前提下经过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后完成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 由于乙方票据原因而引起的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政策导致税率变更,则按照税前总价保持不变的原则进行结算。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无。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无。
联系信息: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850号
联 系 人: 蒋老师
电 话: 13761902305
电子邮件:jiangwei@ccccltd.cn
2026年07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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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53590520593121280&schemeCode=FWFA00000105649&schemeName=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iceId=2853663930299973632&opUnitName=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opUnitId=103825&purchaseType=0&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
公告标题:招标公告---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
公告内容:
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航院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2026122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一期工程大件码头工程导助航服务航标技术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七门核电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规划建设六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厂区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工程码头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为了保障进出港船舶的航行安全,准确标识码头位置及回旋水域,需要进行航标技术服务。根据码头平面布置方案,营运期设置灯桩2座,灯浮标1座。本工程所设置航标均需配置北斗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功能,纳入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现有的航标遥测遥控系统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 10:00---2026年8月03日 10:00,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11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导航助航工程设计通过评审并取得海事许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2.本服务完成并取得工程当地海事局验收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80%。
3. 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金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前提下经过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后完成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 由于乙方票据原因而引起的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政策导致税率变更,则按照税前总价保持不变的原则进行结算。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无。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无。
联系信息: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850号
联 系 人: 蒋老师
电 话: 13761902305
电子邮件:jiangwei@ccccltd.cn
2026年07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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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技术咨询报务 | 灯浮标设置服务 | 6%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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