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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吴桥县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详情

吴桥县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桥县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已由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吴桥县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计字[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26019.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639.14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吴桥县长江路(泰山道-黄山道、桑兴河-黄山道)、北街及105国道(北街-辽河路)、金沙江路(向南胡同、向西胡同)、钱塘江路(向南胡同)实施给排水管网改造提升。
2、计划工期:90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4 年07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9 09:00至2026-08-0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采取远程异地评审。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收取。
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万晓宁,
联系电话:0317-7272588 。招 标 人: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兴华;
联系电话:0317-73471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0317-738216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吴桥县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605
邮编: 061800
邮编: 061011

联系人:
郭兴华
项目负责人: 万晓宁
电话: 0317-7340707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7-7272588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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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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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phzb66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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