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平公资采2026761号】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2026年郏县李口镇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标段)-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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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郏采竞谈-2026-15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2026年郏县李口镇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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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公告发布后因原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河南鹏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9日10时10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收费金额:11637.00元。 2.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更正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一标段河南鹏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4.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 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郏县李口镇东北村。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1393757922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幢603室。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82873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828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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