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五里甸子村凉水沟门前山7.1亩采伐迹地出租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发布时间:2026-07-28
项目详情
| 项目编码 | 01AB0120260728064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五里甸子村凉水沟门前山7.1亩采伐迹地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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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林权 | 转出方式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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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五里甸子村村民委员会 | 转出方联系人 | 安学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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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规模 | 7.1亩 | 转出方联系电话 | 13898205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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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总价 | 17500 元 | 流转期限 | 2026-08-20至207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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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 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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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起止时间 | 2026-07-28 17:00:00至2026-08-04 16:00:00 | 竞价方式 | 阶梯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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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电话 | 024-22566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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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采伐迹地,仅限林业生产经营,严禁改变林地性质、严禁非农建设、严禁擅自开垦农田、严禁违规采石取土。2. 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迹地更新造林、连续抚育,造林规格、树种、成活率达到林业站验收标准;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3. 林地所有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管护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禁止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事件,受让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4. 后续林木采伐须依法自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无证采伐。5. 未经村委会及乡镇政府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林地经营权。6.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块四至、现状、林权情况,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自行承担。7.合同期满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归还林地,出让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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