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监理标段)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详情
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650;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已由黄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黄行审投资发[2026]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黄帝陵基金会专项资金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元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监理标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黄帝陵东、西碑廊现状约1800㎡建筑进行加固改造和维修,具体包括现有1800㎡地面铺设整修、碑廊1150㎡墙面粉刷和126㎡立面改造,建筑结构加固新增钢筋混凝土柱子66根和14榀屋架,建筑油饰4398㎡,无障碍坡道6处,新增坐凳50个;对55块历史碑刻进行表面清理、本体加固等专项保护修复,对107块碑刻3D扫描及位置微调整,新增碑刻围栏300㎡,新增125个标识牌和说明牌、二维码及三维模型数字化展示等其它附属工程。
2.3 概算投资额:估算总投资989.5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2.0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703万元,基本预备费28.822万元。
2.4建设地点:黄帝陵轩辕庙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及保修期施工监理任务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2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石窟寺石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从业单位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从业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5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表)。
3.5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①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 8月 3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网上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8月20日 10 时 0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黄陵县
联 系 人:张常胜(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15214999(138911528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元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新世纪五号楼二楼28号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 话:13992105407
监督单位:黄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5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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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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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已由黄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黄行审投资发[2026]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黄帝陵基金会专项资金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元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帝陵碑廊改造提升和碑刻保护项目(监理标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黄帝陵东、西碑廊现状约1800㎡建筑进行加固改造和维修,具体包括现有1800㎡地面铺设整修、碑廊1150㎡墙面粉刷和126㎡立面改造,建筑结构加固新增钢筋混凝土柱子66根和14榀屋架,建筑油饰4398㎡,无障碍坡道6处,新增坐凳50个;对55块历史碑刻进行表面清理、本体加固等专项保护修复,对107块碑刻3D扫描及位置微调整,新增碑刻围栏300㎡,新增125个标识牌和说明牌、二维码及三维模型数字化展示等其它附属工程。
2.3 概算投资额:估算总投资989.5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2.0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703万元,基本预备费28.822万元。
2.4建设地点:黄帝陵轩辕庙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及保修期施工监理任务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2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石窟寺石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从业单位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从业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5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表)。
3.5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①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 8月 3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网上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8月20日 10 时 0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黄陵县
联 系 人:张常胜(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15214999(138911528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元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新世纪五号楼二楼28号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 话:13992105407
监督单位:黄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5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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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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