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间市城区(南段)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
项目详情
| 河间市城区(南段)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城区(南段)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959.8万元;建设规模:敷设污水管道约22310米,其中DN300污水压力管约300米、DN400污水重力流管道约14000米、DN500污水重力流管道约3170米、DN600污水重力流管道约3790米、DN800污水重力流管道约1050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4座;敷设雨水管道约19410米,其中DN800雨水管道约18410米、DN1200雨水管道约1000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河间市106(瀛南中路-献县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等全部勘察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2.5万元。 2.3 服务期限:790日历天,从 2026年10月31日起,至 2028年12月31日止。 2.4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①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7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9 09:00至2026-08-0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方式。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代理报酬金额以河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付费主体:招标人。平台使用情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平台使用费:0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预算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间市交通运输局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联系人:杨艳斌、马仕烽, 联系电话:0317-3276520、1660635627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科303室 电话: 0317-768561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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