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市新宾县下夹河乡双河村15亩(东山)榛子园出租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发布时间:2026-07-28
项目详情
| 项目编码 | 01AB0120260728023 | 项目名称 | 抚顺市新宾县下夹河乡双河村15亩(东山)榛子园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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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林权 | 转出方式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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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名称 |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双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出方联系人 | 张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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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规模 | 15亩 | 转出方联系电话 | 15641472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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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总价 | 6000 元 | 流转期限 | 2026-07-01至204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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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800 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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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起止时间 | 2026-07-28 17:00:00至2026-08-11 16:00:00 | 竞价方式 | 阶梯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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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电话 | 024-22566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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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流转标的一切信息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要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物现状、面积、四至等基本情况,挂牌公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踏勘为准。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项目成交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出让方不予任何协商。2.标的地上现有原承租方附属物,由受让方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协商需在竞价结束后5日内完成,若协商不成,交易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重新挂牌。3.受让方在合同期间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生产,若违规经营,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与出让方无关,出让方概不负责。4.合同到期后,标的由出让方收回,受让方在合同期间新增的附属物由受让方进行处理,受让方不得影响出让方重新流转,否则需对出让方的损失进行赔偿。5.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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