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153处某项目施工公告

项目详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153处某项目施工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GZGC2026-026
一、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153处某项目施工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一五三处,征集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一五三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邀请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153处某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
2.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储罐维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自控工程及信息系统等(具体以上级批复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施工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项修复、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程承包)。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和标准,达到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征集划分一个标段。
2.8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具体以上级批复文件为准)。
三、参与征集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控股或者直接投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2024、2025年)或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如申请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如申请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承诺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
3.4业绩要求: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签订时间较早,但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仍为有效业绩。)公司承接过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与业绩规模满足其一即可,需要出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合同盖章页等纸质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3.5.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5.3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三条以上的(不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6涉密工程管理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法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6.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6.3拟承担涉密工程施工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6.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6.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6.6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3.6.7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3.7项目经理资格
3.7.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签订时间较早,但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仍为有效业绩。)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承接过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7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合同额与业绩规模满足其一即可,需要出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合同盖章页等纸质证明)。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8.1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置,及SYT6444-2018《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等相关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员(2人)、质量管理人员(2人),申请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8.2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以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6年01月至2026年06月。
3.8.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允许有已到法定年龄退休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3.9其他要求:
3.9.1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9.3申请人需提供承诺,承诺满足本项目《征集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征集文件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申领征集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申请人须在征集起止时间内申领征集文件。
4.2征集起止时间要求:请申请人于2026年07月29日8时30分至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hljgzxmgl@163.com申领征集文件。
4.3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请随时关注,征集人不再另行通知。
4.4征集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申请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ljgzxmgl@163.com,并电话告知征集代理机构。
5.2递交方式:电子版采用邮箱递交,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或者现场递交(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5.3开启时间(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 06日09时00分。
5.4 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1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评标方法及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由征集人在合格的申请人中研究确定拟邀请投标单位,参与后期项目招投标。对于未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征集人不再做任何解释说明。
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八、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一五三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杜家镇
邮  编:150232
联 系 人:耿伟
电  话:0451-53596819
征集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王称旺、董钊
联系电话:18704615959、0451-82278507
征集文件申领表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153处某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GZGC2026-0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施工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项修复、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程承包)。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以 下 投 标 人 填 写
申请人名称:
单位地址:  
社会统一代码:
基本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申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征集文件申领表填写基本信息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