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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项目详情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3-48-01-820014
投资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标段(包)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公示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23日10时00分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形式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北环路8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62402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靖仪 联系电话 020-34801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联系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资格审查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相关附件:资审结果公示.pdf资审报告(去名).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3-48-01-820014
投资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标段(包)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公示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23日10时00分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形式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北环路8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62402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靖仪 联系电话 020-34801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联系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资格审查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3-48-01-820014
投资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标段(包)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公示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23日10时00分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形式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2 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4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北环路8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62402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靖仪 联系电话 020-34801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联系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资格审查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