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n \t 哈密金聚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n
项目详情
| 项目编号 | YQCQ260006H1 |
|---|---|
| 项目名称 | 哈密金聚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
| 转让方名称 | 国冶山东局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 转让比例 | 100% |
| 挂牌价格 | 930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Wed Jul 29 00:00:00 CST 20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项目转让底价为9300.0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032.79万元债权评估值9461.76万元,转让底价为9299.9999万元。本项目若竞价,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二)标的公司所属新疆哈密雅满苏东南河铁矿情况 1.据《新疆哈密市雅满苏东南河矿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铁矿石资源量194.10万吨,TFe 平均品位34.13%;累计查明储量矿石量97.18万吨。自本次储量核实之后,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过资源动用,无盗采行为;也未开展过新增勘探工作并发现新增资源储量的情况。 2.标的公司2017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复工生产,2019年10月停产至今。2018年度动用的资源量(122b)矿石量12.82万吨,TFe平均品位34.67%;2019年度动用的资源量(122b)矿石量13.29万吨,TFe平均品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