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n \t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凤凰国际乡村社区凤凰路商业房5号5-6号三年使用权转让\n
公告-招标公告山东 发布时间:2026-07-29
项目详情
| 项目编号 | SWZC26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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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凤凰国际乡村社区凤凰路商业房5号5-6号三年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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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类别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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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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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凤凰国际乡村社区凤凰路商业房5号5-6号三年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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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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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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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1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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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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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Wed Jul 29 00:00:00 CST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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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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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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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装修方案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交易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消防、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维护租赁物的良好状态等。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租赁标的的现场情况,对租赁标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现场踏勘并签署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