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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洪市城区北部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我要投标景洪市城区北部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景洪市城区北部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1a8d9dbd-359e-4b7f-9cbd-2be40b186956
资金来源: 国资 54.0% 自筹 46.0% 贷款 % 外资 % 1a8d9dbd-359e-4b7f-9cbd-2be40b186956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中转站(含公共卫生间)、设备及安装工程(含水平直压式压缩机1台、推板式上料机1套、移箱平台1套、垃圾箱4只、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中央控制系统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智能交通指挥系统1套、大屏显示系统1套、负压除尘除臭系统1套、称重计量系统1套、空间异味喷淋除臭系统1套、料口喷淋降尘系统1套、送风系统1套、快速卷帘门2套、风幕4套、高压清洗机2套)及其他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含变压器、树木迁移)。1a8d9dbd-359e-4b7f-9cbd-2be40b18695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29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691-21230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周欣秀
办公电话: 0691-250063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超
经办人: 王超
办公电话: 0691-2195111 移动电话: 1878795115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600101001001
标段名称: 景洪市城区北部片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8-05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8-21 09:00
开标地点: (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58.1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全过程发包,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设计阶段、设备采购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含变压器、树木迁移)、工程保修、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专项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对本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建设工期、投资造价实行全过程管控并承担总体责任。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中转站,站址紧邻曲靖一中景洪学校及清泉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是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岗位。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是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具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5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作出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信誉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的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网站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注:各地区对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信用报告的称谓存在差异,投标人按照企业注册地省份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下同)。2.1投标人可通过实名登录各自省份“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如:云南省企业可登录“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专项信用报告申请(根据本项目需求:报告证明用途选择“招标投标”;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报告出具领域选择“全选”),投标人自行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具体操作事项请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查看《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或查看“信用中国(企业注册地省份)”网站的具体操作事项。2.2联合体投标的,本条款所述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3.其他要求:3.1拟投入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3.2拟投入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在数量、性能等方面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需求,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8-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7-27 1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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