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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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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1022026074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WE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津东审投备案〔2025〕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冶建工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4843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95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冶建工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东区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795000 平方米,对晨光楼社区、晨阳里社区、时尚花园社区三个社区及周边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58.5 万平方米,更新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房屋改造及修缮、小区内道路绿地及公共活动场地提升改造及安防改造等。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21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商业及非经营性公建、学校、公园绿地及停车场、室外景观道路等,总投资额54843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与成林道交口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02地块施工二标段住宅地块公区、会所精装工程专业分包施工 招标范围: 招标规模为2948㎡,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楼住宅公区的所有地上及地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地下车马厅精装修工程、电梯轿厢精装修工程、入户门及电子锁工程、1#楼的会所工程及架空层入户大堂工程以及所包含的相关电气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标段总投资额963.223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8月30日 至 2027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8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04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中冶建工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志军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腾飞路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 丽
电话:022-60125122
传真:022-601251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宏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三创意街区12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301700
项目负责人:郭彬
电话:022-58316026-225
传真:022-58316026 日期:2026年07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冶建工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 丽
电话:022-60125122
传真:022-601251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腾飞路1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