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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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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相关管理的规定,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对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CJHZC-2026018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沪卫信息便函【2025】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健康行业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工作的通知》以及沪卫计信息【2019】2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卫生健康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范围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三级系统需每年进行一次测评,二级系统每两年进行一次测评,本次计划在2026年年度测评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对我中心的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年度测评。采购内容如下所示: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标准要求,对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通过等级保护测评深入查找系统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分析面临的风险,为提升信息系统安全奠定基础,出具符合项目验收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渗透测试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7号。
6、 项目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对象的年度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渗透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及整改工作。
7、
采购预算金额:39万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9万元)。
8、本项目报价上限价:39万元;超出本项目报价上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对象的年度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渗透报告、漏洞扫描报告及整改工作。
10、项目
联系人:丁伟民/金玲。
11、电话:021-65373737*8612。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上午0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一楼递交如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参与项目进行报名。线上报名后向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zbb_cjhzx@126.com)发送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联系招标代理审核:
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任职证明。
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通过公司转账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下载权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包件)(售后不退),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成交结果。
工本费付款信息:
户 名: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广中路支行
帐 号:31633700008039331
注: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下午13:30:0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下午13:30: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一楼会议室。
2、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一楼会议室。
3、 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2)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并使用U盘封装;
3)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4)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任职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其他事项
(1)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投标人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2)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采购人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代理机构: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7号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一楼
邮编:201205邮编:200080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人:丁伟民、金玲
电话:021-68139357电话:021-65373737*8612
传真:021-65375500
邮箱:445818865@qq.com、5740548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