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1栋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2026-0717.1B1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 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九年制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2025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成立不足1个月的企业,提供依法参保承诺函;
(5).税收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1栋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年制学校B3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年制学校B3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375331151@qq.com),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发送询价文件至供应商邮箱。本项目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实际招标人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年制学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33285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1栋401室
联系方式:13309158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09158073
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