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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南海区域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评估及维保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详情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公司南海区域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评估及维保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安全环保公司南海区域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评估及维保服务专有协议
 
服务内容包括:  完成海上及陆岸终端油气生产设施的改造和维护保养服务、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评估服务、电气设备安装与检查服务、电气设备隐患整改服务、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服务、安全及辅助设施设备隐患整改服务、油气田现场噪音检测评估及整改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工作内容。
2026.7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近三年(2023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申请人在《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2
 
 
★专业资质要求
 
响应项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需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体系认证要求
响应项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证书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4
 
★业绩要求
 
 
 
 
 
 
 
 
 
 
 
 
响应项
A、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以下任意验收服务业绩之一:1)设备或设施维修服务。2)设备或设施整改(改造)服务。3)设备或设施的维护保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
C、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算为1个业绩(若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
 
服务地点
 
服务覆盖地点为广东湛江、广西北海、海南及南海西部海域与甲方指定安排区域,实际服务区域及地点以甲方的《服务委托书》的要求为准。
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1(3年)之内有效。具体作业时间以甲方委托书通知为准。
7
 
服务具体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书。
8
 
服务商要求
承诺项
服务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应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业绩内容不限)。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采取不平衡报价)。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次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公告条款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王思婷 0759-3900761
                                                  E-mail:wangst4@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2026年7月28日
2026-07-28 15:00:002026-08-03 18: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1、采购技术要求书(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