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府谷电厂2026年零星修缮等采购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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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国源电力府谷电厂2026年零星修缮等采购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府谷电厂2026年零星修缮等采购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94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94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璇 电话:010-57337552
邮箱:2003950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府谷电厂2026年零星修缮等采购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94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944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河南中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鹿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22.481634 | 439.586881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441151270、2028年12月31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61A00072、2028年12月22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华岳·君子府3#、5#、6#楼工程、中州建设有限公司、2022-04-23 2、华岳·君子府7#楼工程、中州建设有限公司、2022-04-23 3、德通·宽州府项目样板间、临时住房搬迁拆除、围墙拆除工程、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 4、华岳·君子府12#楼、地下车库工程、中州建设有限公司、2023-04-12 5、德通·葭州府项目栏杆、车库坡道雨棚工程、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6-13 6、三道沟煤矿智能化车库装修改造升级项目施工、三道沟煤矿、2023-10-08 | 1、新建职工培训及文体活动中心工程、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2021年11月29日 2、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18日 3、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十标段、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18日 4、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25日 5、高陵区第三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1年10月15日 6、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楼、机电楼户外工程(一期)、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10月15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4944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璇 电话:010-57337552
邮箱:2003950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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