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详情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本项目为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度资金总额357261.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340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283681.29万元,其他资金170.94万元。上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均在2025年12月31日前拨付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全年预算数357261.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340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283681.29万元(省级资金42875.03万元、市级资金30226.39万元、县级资金210579.87万元),其他资金170.94万元。
全年执行数357261.23万元,执行率100%,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3409万元,执行率10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283681.29万元(省级资金42875.03万元、市级资金30226.39万元、县级资金210579.87万元),执行率100%;其他资金170.94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总体目标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全年实际完成目标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本项目有数量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待遇领取人数,指标值为待遇领取人数≥87万人,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8.58万人,目标已完成。
2.本项目有质量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率,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率100%,目标已完成。
3.本项目有时效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率,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率100%,目标已完成。
4.本项目有成本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月人均养老金发放水平,指标值为≥180(元/人、月),全年实际完成值为306.83(元/人、月),目标已完成。
5.本项目有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目标值为长期,全年实际完成值为长期,目标已完成。
6.本项目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具体情况如下:
参保群众满意度,目标值为参保群众满意度≥85%,全年实际完成值为参保群众满意度98.79%,目标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无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年度计划中将继续对该项目进行严格管理,设置合理的绩效目标值,按时追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的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的结果将运用于该项目预算编制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工作中。
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6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