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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泽新园小区项目施工

项目详情

福泽新园小区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泽新园小区项目施工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5]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3253.265643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5770.58㎡,其中地上面积95678.51㎡,地下面积30092.07㎡。 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东兴街以西、四屯路以北、悠然街以东。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3253.265643万元。 2.3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 2.5 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5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8 19:00 至 2026-08-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0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收费标准×49%
(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
(4)平台使用费用: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
招标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联系人:薄磊,
联系电话:0317-3090171以及招标代理: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
联系人:马悦,
联系电话:13832792093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705铺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薄磊
项目负责人: 马悦
电话: 0317-3090171
项目负责人电话: 1383279209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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