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项目概况 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2-00088 项目名称: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40000.00 最高限价(元):16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及技术参数 ★1.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 空气能采暖系统 采购清单
★2.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 净水系统 采购清单
★3.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 电力增容
★4.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 暖气片改造
★ 二、技术规范 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包括不限于以下规定: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2012) 《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GB50189-2015)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三、其他要求 1.热泵产品可靠性 (1)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采用环保制冷剂的(如R410A)。 (2)名义工况下(-12℃)出水41℃,制热性能系数(COP值),检测值在2.3以上。 (3)低温工况下(-20℃)出水41℃,制热性能系数(COP值),检测值在1.8以上。 2.整体供货方案及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实施组织计划总体方案科学合理、完整细致、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包括生产供货计划、运输设备计划、设备安装计划、应急保障措施等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 3.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质量保证目标明确,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设备质量标准高。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安全生产保证目标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生产标准高 5.协调方案:供应商能够有效的协调涉及本次采购的有关各方(采购人、地方分管部门、项目实施地用户等),通过有针对性的沟通、协调,解决采购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的,具有丰富的经验,安排好运输、安装及后续其他工序,安装完毕后对采购人、使用人进行指导及培训,使其能够正确的使用 6.安装调试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对采购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准确的分析,分解关键工序并具有针对措施,通过合理的安装、调试、运行方案提供产品质量及采购进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及机具,对于季节性、突发性事件具有应急预案的 7.验收方案: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提供科学的验收依据,提供齐全的内业资料,配备足够的验收人员,并对验收合格货物进行登记编号,对验收不合格产品记录,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更换的 8.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及承诺保障服务体系合理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违约责任最优,售后常态处置及应急处置能力最强,产品保修期间的服务措施、人员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的 9.培训方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需具备详细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全面细致、可行性强。 ★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辽中中心敬老院。 3.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4.质保期限:免费保修3年。 5.培训服务:应对使用单位进行不少于2人次的技术培训和实操指导。 6.售后响应:提供24小时服务的支持电话,售后人员2小时内到场,对于买方提出的技术支持要求能保证一般故障12小时内解决。 7.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联系方式:13840567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188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18640257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