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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4004001260381) 已由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以师农发【2026】1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5团
  3.项目工程规模:(一)新建设备用房一座,建筑面积567.44 m²,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2m²、地下建筑面积464.12 m², 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高度3.9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相应配套消防、给排水、照明系统。(二)新建工业厂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电力、厂区硬化及燃气工程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4004001260381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标段工程规模】:(一)新建设备用房一座,建筑面积567.44 m²,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2m²、地下建筑面积464.12 m², 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高度3.9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相应配套消防、给排水、照明系统。(二)新建工业厂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电力、厂区硬化及燃气工程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4004001260381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5团乡村振兴车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无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3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 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 年起至 2025 年止(2025年报告未出的提供2022 年起至 2024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 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指 2023年 1 月 1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指 2023年 1 月 1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 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 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 合 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上述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年1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 3.7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要求(不少于):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预算员1名(或二级造价师)、材料员1 名、资料员1 名、劳务员1名。(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社保缴纳证明)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304327654@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2、评标方式:线上评标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1839950106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
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903-2566119

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
地 址:
第十四师二二五团

地 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
联 系 人:
刘银才

联 系 人:
何强
电 话:
18399501062

电 话:
1869030455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