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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项目编号:0615-264109089066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5-2641090890660
2、项目名称: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6万元
5、最高限价:306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
12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小站稻产业融合发展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2
12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0
30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经济薄弱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30
30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业无人机培训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30
30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业无人机培训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24
24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耕技艺保护传承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24
24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产品电商(品牌发展)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8包

48
48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产品电商(青年)及乡村手工艺创意提升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9包

48
48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智慧农业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0包

24
24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文旅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1包

24
24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乡村文化传播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数量:1项。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9、本项目各包可以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第1包至第11包:
(1)1)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2)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
(2)供应商须提供: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书面承诺:供应商非联合体磋商。
(5)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方式:电汇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缴费后从网上获取电子版文件,同时可以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获取纸版文件,或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缴费后获取电子版文件及纸版文件。
售价: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纸版磋商采购文件支持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8:30(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08:30(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
2、电子邮箱:shijie_7777777@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022-63083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联系方式:022-23556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永青、王小刚、李静、于鹏
电话:022-2355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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