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详情
声谷科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5810149101722026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声谷科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开管投备[202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经开区声谷核心区,通港路以西、龙腾南路以东、碧浒路以南、碧白路以北
2.3 建设内容:包括:景墙、矮墙、花坛、室外家具、绿化种植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景观绿化总面积约111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50.77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绿化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85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三类(或以上)资质;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 7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完成)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200万元(或以上)的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中标明的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8月4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001地块工程)、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002地块工程)。
8.2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6所有上传的资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8.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以上三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需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8.8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9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8.10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项目负责人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12-52863393。
8.11本工程拟派的承接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8.1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13本项目与招标预计划发布的“声谷科创中心项目二期001地块工程”为同一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江南大道115号
联系人:蒋秋毓
电话:0512-52002152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联系人:杜毓蓉
电话: 0512-52952566
项目负责人:杜毓蓉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57015219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528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可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或投诉;也可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异议或投诉。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请按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得分、信用分、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招标人明确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3.4 | 评分标准 | 2.3.4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 2.3.4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不采用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扣分 |
| 注 |
12320581467119910X-1
E3205810149101722026001

